新浪财经讯 10月23日消息,经历了长达数月“口水战”纠纷后,华大举报门终于又有了新进展。今日早间,华大生命研究院诉南京昌健誉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昌健誉嘉”)涉嫌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南京开庭,但本次庭审未当庭宣判。
根据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信息,此次案件原告方为华大生命研究院,被告方为南京昌健誉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
从“口水战”到走入司法程序
华大方面向新浪财经表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南京昌健誉嘉立即停止使用“国家基因库”名称及标识,停止使用“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中心”名称;停止使用含有“国家基因库”“国家基因库细胞采集江苏中心”的声讯电话,对外广告,并公开刊登声明,赔礼道歉。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向法庭举证四部委批复,央视新闻、直播等证据证明国家基因库是依托于原告建设并运营,原告获得了国家批准组建并运营国家基因库,从事基因科学研究及产业发展,原告系“国家基因库”名称的唯一合法权利主体。
原告证据还证明,南京昌健不顾华大的书面提醒,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国家基因库”名称,甚至以国家基因库的名义发表相关言论,客观上对公众造成了误导,对市场秩序和原告的正常运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方对原告是否是“适格的原告”存在异议,认为自己与华大基因研究院属合作关系,不是竞争关系,并出示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证据,来证实自己有权利用“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名义开展业务。
据界面报道,本次庭审持续两个小时,并未当庭宣判结果。且华大方面称,由于在开庭前一天被告方南京昌健才提交证据,无法进行质证,要求行使质证权利。该申请得到法庭同意,给予华大研究院10日质证期。
对于此次庭审,华大方面向新浪财经回应称:“我们非常乐意看到这起事件能最终回归司法程序,在法律框架下解决纠纷是华大基因坚持和倡导的做法,我们相信司法,也尊重结果;其次,本次庭审我们也做了充分准备,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审判。”
华大“举报门”事件梳理回顾
南京昌健誉嘉成立于2015年,成立之初经营范围为健康信息咨询、老年人养护服务、提供康复、护理服务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2016年变更经营范围信息,加入了基因检测服务、生物技术服务、医药技术研发、保健品及药物销售和I类Ⅱ类医疗器械等内容。
华大与南京昌健誉嘉合作始于2016年4月,双方签订《国家基因库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后者将符合华大要求的样本运送给华大,而后华大再将样本进行制备和存储服务并收取相应技术服务费用。
但很快两者合作关系就陷入僵局,华大称因在合同上对宣传权限、对外授权权限及业务开展范围做了规定,而南京昌健誉嘉被认为无视双方合约,擅自对外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中心”进行商业推广,擅自使用国家基因库官方标示。
2018年1月,华大向南京昌健誉嘉发出《关于解除国家基因库技术服务合同的通知函》,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5月,华大基因官网强调,第一,从未以任何形式授权南京昌健誉嘉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名义开展市场活动、发表相关言论,亦从未以任何形式授予该公司员工王德明“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主任”之身份;第二,与南京昌健誉嘉曾为技术服务合作关系,而并不存在名称的授权使用或实体的授权运营关系。
6月,南京昌健誉嘉监事王德明天涯社区论坛发布文章《举报华大基因伪高科技忽悠欺诈涉嫌贿赂官员,大规模套骗国有资产》一文,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7月,华大就王德明和南京昌健誉嘉的侵权行为(侵犯名誉权和不正当竞争),已经在深圳和南京两地提起诉讼。且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也已发布公告函,决定注销对南京建誉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刻制的“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和“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财务专用章”两枚公章。
9月14日,王德明在微博以及微信个人公众号中发表文章《遗书:9月22王德明将在国家基因库总部跳楼自杀,写给这个世界的遗言》,双方矛盾激化至顶点。
9月20日下午朱岩梅在华大律师的陪同下,与王德明及其代理律师进行了当面沟通。而朱岩梅向新浪财经坦言,见面会不太顺利。“过去是想听王德明的诉求,却发现根本没有办法沟通,王德明提出的一千多万索赔不合理。”
王德明在见面会后也在其个人微博表示,见面不太愉快,并提出了两个要求。包括第一华大需向其道歉,就违背事实在媒体发布信息污蔑名誉之事道歉;第二则是华大需要进行赔偿。但此时王德明似乎有所松口,称“赔多少可以讨论也可以回归法律,让法院审判判多少就多少。”
而目前事件最新进展则是双方的纠纷回归到司法程序。(新浪财经 李诗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