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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不能让大数据算法藏在“黑箱”里

相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算法分级分类安全和管理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算法推荐服务的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平台、商家规范算法运行机制,消除算法中的侵权点、隐患点,为消费者营造透明、公平、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

■李英锋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消费者张女士向记者反映,相同的链接、同样的产品,新用户收到的商品质量却远低于老用户,怀疑自己被大数据“杀生”了。(据11月2日《工人日报》报道)

不管是大数据“杀熟”,还是大数据“杀生”,其背后都是相关平台或商家利用大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悄悄获取、分析消费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消费能力、兴趣、喜好等信息,并基于此“看人下菜碟”,对不同的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品质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服务,从而实现盈利的最大化。

平台或商家利用信息优势地位,暗箱操作,算计消费者,构成了消费歧视,损害了消费公平,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违背了商业道德,违背了定价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交易原则。

一些平台或商家之所以对使用大数据算计消费者乐此不疲,且屡试不爽,一个主要原因是,平台或商家的算法不透明,消费者大都不了解大数据的算法规则,甚至不知道大数据算法的存在,只能无奈被动地接受大数据的扫描、分析,对大数据算法的知情权、选择权、规避权、监督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要破解大数据算法侵权问题,关键在于打破大数据算法摸不着也看不懂的“黑箱”。对此,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给出了“药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算法推荐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这些规定既拉出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清单,也划清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红线。平台或商家应增强自律意识,远离算法红线,推进算法的透明运行,向消费者主动、充分说明、解释算法的运行规则、逻辑,尊重消费者选择算法、规避算法的意愿和权利,让消费者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且能对算法施加人为干预。

网信办、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依法建立和完善算法分级分类安全和管理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算法推荐服务的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给大数据算法戴牢“监管笼头”,督促平台、商家规范算法运行机制,合理设置算法中的参数和权重,消除算法中的侵权点、隐患点,为消费者营造透明、公平、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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