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治理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意在为未成年人筑牢全方位网络保护屏障,引导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近期,文化和旅游部、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作为网络直播领域首次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文件,《意见》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空前重视,也凸显出监管部门从严规范网络直播,促进平台企业健康发展的态度。
近年来,网络直播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水平良莠不齐、直播打赏失范等现象随之出现,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其中,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直播、参与打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意见》为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活动划出了清晰红线。从账号注册审核到内容把关流程,从高峰时段管理到重点功能应用,内容之具体、措辞之严厉,尤其是多项禁止性规定的提出,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治理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意在为未成年人筑牢全方位网络保护屏障。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已达1.83亿,互联网普及率为94.9%,其中学龄前就接触互联网的比例达33.7%。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环境,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辨别力和自控力不强等因素,很容易在网络世界中沉迷上瘾、盲目效仿。近年来,“小学生打赏主播花掉家长多年积蓄”“3岁萌娃做吃播体重增至70斤”等不良现象为社会敲响了警钟,失范的网络直播非但不利于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还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极大危害。只有对网络直播多念“紧箍咒”,才能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戴上“防护罩”。
治理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意在引导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监管愈严格,行业愈规范,发展后劲才更持久。《意见》从源头上堵住了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漏洞,打消了部分人从未成年人身上赚取流量的歪心思,同时站在“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高度,对平台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网络原住民的未成年人,互联网不只是一种工具,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因此,网络直播行业不能粗暴地把“青少年模式”简化为信息孤岛,而是要尊重“网生代”的需求特点和成长规律,在为孩子们畅享网络保驾护航的同时,提供丰富的网络资源和发展机会。目前,部分直播平台已在知识直播、公益直播等领域发力探索,直播行业展现出的新气象令人期待。
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使用互联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除了直播平台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经纪机构应加强行业自律,网络主播也需提升综合素质。此外,家长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提高懂网用网能力,提升网络素养。只有多管齐下、发挥合力,才能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网络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