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白宇杨晨晖
记者/宋霞编辑/张彬
因为贪“小便宜”,90后夫妻多次在盒马鲜生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故意漏刷商品,最终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4月25日,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张某与刘某系一对90后夫妻。2021年3月,二人在盒马鲜生超市购物后通过自助结账机结账,妻子刘某结账后偶然发现一些商品未扫码付款,但超市报警器并未报警,刘某窃喜不已,觉得自己发现了“省钱”诀窍,并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丈夫张某。
在接下来的2个月时间里,夫妻二人先后六次到盒马鲜生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仅结付少部分商品,故意漏刷大部分商品,盗取该超市水果、蔬菜、零食等数十件商品。
盒马鲜生在盘点库存出现损耗异常时,调取监控发现张某二人多次漏刷商品,随即报案。张某与刘某因涉嫌多次盗窃,且数额较大,被警方立案侦查。
公诉机关指控称,张某伙同刘某于 2021年3月至5月间,多次在北京市东城区一家盒马鲜生超市内,盗窃水果、蔬菜、饮料等,共价值2475.7元。张某、刘某于2021年5月3日被查获。赃物部分起获并发还。
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共同盗窃公司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公诉机关对张某、刘某的指控成立。鉴于二人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盗财物已起获并发还,且家属已代为退赔其余损失,可对二人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该案的审理法官姬广胜表示,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自助结账模式在各类超市得到推广。自助结账因其便捷、人性化的特点,迅速得到消费者和超市经营者的认可。然而,由于自助结账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缺乏及时有效的防损报警机制,也让部分人利用自助结账贪“小便宜”“薅羊毛”有机可乘。
此类自助结账盗窃犯罪通常在自助结账时通过对商品不扫码、扫码后删除或偷换价格标签的方式盗窃超市在售物品,呈现小额、多次、长期的特点。犯罪人群也多为超市的常见消费者,这类消费者往往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贪“小便宜”和侥幸心理,最终触及法律底线。
“贪小便宜吃大亏”,姬广胜介绍,近一年来,东城法院已审结多起类似案件,被告人事后均追悔莫及。姬广胜也特别提醒消费者,进入超市后,从挑选货品到自助结账全程的一举一动均在视频设备监控之下,消费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因为一时贪念而逾越法律底线,否则,将留下犯罪记录,不仅影响自己,甚至影响子女。
同时,超市经营者应加强监管,不断增强人力监督,提升技术防控机制,筑牢“安全门”,发现失窃后及时报警,避免反复失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