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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应对算法推荐服务负更高注意义务

来源:法制日报

□张吉豫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算法推荐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电视剧《延禧攻略》热播期间,某平台推荐算法将用户上传的截取自该剧的短视频向公众大量传播。尽管该平台在事后采取了一定的删除、屏蔽等措施,但法院认为其所采取的措施尚未达到“必要”的程度,因此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此案也被业界称为“全国首例算法推荐案”。

此案的基本问题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何种情况下,对于用户上传侵权内容构成帮助侵权。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法院一直致力于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和应采取的必要措施进行恰当解释,以使法律适用能够更好地符合技术发展情况。

“全国首例算法推荐案”的宣判是这一司法实践脉络的又一重要发展。近年来,算法推荐技术被越来越多的网络平台所使用。算法可以根据信息内容特征、用户特征、用户的浏览行为等进行个性化推荐,为用户提供更多其感兴趣的信息内容。算法的这种优势,也为一些平台带来了更多的流量和市场竞争优势。此案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帮助侵权问题进行了裁判,对整个互联网行业来说也具有明确的参考意义。

在此案中,法官着重强调了与算法推荐相关的两个问题:一是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可凭借算法推荐获得更多利益,并存在着扩大侵权范围等风险,因而与不采用算法推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情况相比,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当然,注意义务的范围界定需要考虑到技术发展情况和运营成本。二是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采取的必要措施。法官强调,协同过滤等算法只是实现短视频从上传到最终推送至用户浏览这一过程中的部分环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从全流程的视角看,可以采取何种必要措施予以优化。

此案反映出的对于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要求的提高,与我国正在发展建设的算法治理体系所反映的基本价值判断也是一致的。2021年被许多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算法治理元年”。2021年9月,国家网信办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确立了“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治理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算法生态规范的算法安全综合治理格局”的目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完善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规定》体现了分级分类治理、尊重算法科技发展和运用规律、多元共治等基本原则,规定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以保护公民权益、尊重竞争秩序、维护国家安全。

从前述立法和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在互联网信息算法推荐的治理中已基本形成如下共识:一方面,不能简单将算法推荐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同于人工推荐所需承担的责任。算法推荐技术是自动化地作用于海量内容和行为等信息之上,其本身还处在不断完善发展的阶段,并且目前尚不存在完善的防止侵权内容传播的算法,因此应尊重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过度苛责技术运用而抑制其发展。另一方面,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能简单以推荐算法并不进行内容分析和审查为由,怠于履行自身应尽的注意义务或消极对待能够且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

正如《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所述,算法治理的指导思想是要“促进算法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尊重算法发展的客观现状和科学规律,推动掌握前沿技术的科技企业积极自治、履行注意义务、不断发展完善算法及服务,并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民维权的积极作用,形成和完善算法治理的中国方案,更好地迎接智能时代的到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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