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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浪尖上的中国知网:如何平衡公益性与商业性?

查阅中文期刊资料,离不开中国知网。

知网在提高使用者文献查阅效率的同时,也引发不少争议。有些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曾因知网价高而停止订阅,或停止订阅部分种类数字期刊,但是读者对知网的使用需求,又让多数机构对知网怀着极为复杂的心情,欲罢不能,即使价格上涨,也还得继续订阅。

知网在中文学术期刊数据库中的地位,决定了其在数据信息市场上有近乎垄断的地位。

知网的竞争力主要来自它的平台功能。近年来,知网也在努力增加新功能,如帮助期刊选择部分论文翻译成英文并加以推广,但这只是“增值”功能。这一功能,对于绝大多数中文读者来说,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知网成为一个有优势的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一开始,中文学术期刊并没有这样的数字平台,阅读期刊只能依赖纸版或光盘版。光盘版是介于纸版和数字平台版的媒介,解决了资料储存问题,但传递还是不够方便,因此成为过渡的版本,不能完全替代纸版。纸版查阅成本高,储藏成本高,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期刊纸版发行数下降,更多的图书馆强调内容的提供。数字平台因应需要而成长起来。

与知网同时起步的数字平台,并不止一家。重庆维普就是其中有竞争力的一家。但经过多年的发展,知网基本上成为中文学术期刊数据库的代名词。正是有了这样的平台地位,知网得到加速发展。

知网的竞争力优势来自技术,更来自内容的集中展示。知网的内容来自期刊、报纸、学位论文、会议论文以及其他渠道。其中,学术期刊是最重要的来源。

真正的学术期刊不追求盈利,多数中文学术期刊自身并没有通过所发表的文章牟利的目标。学术期刊评价从过去的办刊者身份评价到影响力评价,主要靠引用率评价。如果期刊都不能读到,那么期刊的影响力就可想而知。还是那句话,没有传播率,哪来影响力。

仅靠学术期刊自身能提高的传播影响力是有限的。知网或类似平台展示期刊的内容,期刊的传播效果会更好,学术期刊因此有与影响力大的平台合作的强烈意愿。内容来自作者。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多得到重视的今天,仅有期刊合作是不够的,还需要作者的合作。

实际情况是,对于作者的版权使用,学术期刊或支付高低不一的稿酬,或不支付。期刊对于数据库平台使用文章,也多以一句声明,文章稿酬已经包括数据库使用权等应付了事。

数据库平台是俱乐部产品,付费即可使用。机构订户机构统一付费,机构成员可在机构图书馆或规定的IP段直接使用,也可以通过VPN的方式在机构外部使用。多数学术期刊的作者所在的高校或科研机构订阅数据库,作者通过这样的俱乐部不用额外支付费用就可以下载自己的论文。但是,如果不通过授权的IP登录,那么作者和机构之外的读者一样,都要支付费用才能下载自己的文章。这样,一些年龄大或不太熟悉数据库使用技术的作者,即使有不用额外支付费用就可以下载自己论文的机会,也不一定会懂得去利用。

最近,一位年长的作者起诉知网获得在一般作者看来金额不小的补偿。这看上去很振奋人心。所有作者是不是都有机会获得同样补偿?其实,答案显而易见。如果所有作者都拿到那位作者一样的补偿,那么平台必定倒闭无疑。

事情并没有因作者得到补偿而告终。作者得到补偿,平台删了作者的文章,作者又感到不满。这该如何是好?知网的所作所为,看上去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双方不再进行合作,知网在商言商,也没有什么错,但作者认为不该删他的文章。怎么看待这件事?

开放获取期刊,读者不用支付费用,而作者的文章要加入,需要自己提供费用,这已经是国际上一些期刊的新做法,且大有流行之势。按此,作者不仅要自己写文章,而且还要付费才能展示。不要以为自己提供费用,文章发表就没有门槛。实际上,严肃的学术期刊不是作者付费就可以随意把文章传上去的,作者文章还得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付费只是对应展示自己成果作者所承担的成本。作者不仅没有稿费,而且还要支付这些费用,作者有什么动力这么做呢?

其实,国际投稿支付审稿费很常见。国内也有少数期刊要求作者支付审稿费。作者支付费用,目标是展示自己的成果,让成果有学术影响力,有社会影响力。作者愿意这么做,是因为多数研究得到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资助。当然,除了经费资助之外,学术发表所带来的其他收益(职称、学术荣誉等),也推动作者愿意这么做。

再回到前面的问题。知网补偿作者的案例说明期刊授权存在缺陷,需要改进。中文学术期刊所能支付的稿酬,受到经费限制。我们很难想象,短期内中文学术期刊有更多的经费来源,大幅度提高稿酬显然难以做到。

知网补偿作者之后,有没有权利删除作者的文章?从纯粹商业的视角来看,知网的做法完全可以理解。但从知网作为平台,作为知识展示平台,作为在市场上有支配地位的平台来看,知网似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除非作者不愿授权。

平台本身有公益性特征,但平台发展又有商业化背景,需要在公益性与商业性之间实现利益平衡,必须对公益性与商业性进行权衡取舍。没有收入,商业平台无法生存,生存都困难,谈何社会责任?生存都难时,平台即使要增强公益性,也可能有心无力。平台如何有效竞争?头部平台何去何从?这是个问题。作者所提供的内容进一步扩散,带来更多收益,作者理应有分享收益的机会。世界不公平的一部分原因,就是有人利用数字化和全球化,得到了更多的获利机会,获利能力大增。对于商业平台,与内容提供者的作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收入分成可能是更好的选择。知网这次与作者之间的争议,再一次说明数据平台的公益性与商业性之间的冲突,说明平台经济的规制还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深思。

公益的事,在许多时候需要政府来办。依靠财政拨款建立,可以免费使用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在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内容的提供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替代知网的平台功能。对于知网来说,因此所带来的竞争压力也不可能小觑。但是,平台整合内容的技术优势所带来的收益(如查重服务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压力。

公益的事,也可以由非营利性机构来办,但如果收费的话,收费标准和方式应该有相应的规制,以保证公益性目标的实现。

(作者杨志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财贸经济》《财经智库》副主编,著有《新中国财政政策70年》《大国轻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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