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
近日,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全面规范管理,“学转非”和现有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于11月底,全部调整至体育、科技和文广旅部门,严格落实分类管理目标。12月初,全市继续办学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全部变更为非营利性。
数据:全市125家校外培训机构完成“营转非”
“营转非”“学转非”工作是“双减”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保障群众利益的有效举措之一。据了解,通过前期复课调研、转型意向摸排、“四大”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已全面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底数基础,于10月底正式启动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学转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已完成“营转非”和原有非营利性学科类继续办学审核的校外培训机构有125家,占比24.8%;已完成“学转非”的校外培训机构有218家,占比32.7%。截至10月31日,“四大”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派出人员5492人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403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570份,取缔无证机构440家,清理培训机构户外广告333处,已完成退费约1.5亿元。
措施:分类办理并设立“绿色通道”
自10月14日郑州版“双减”政策落地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双减”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双减”措施,各县区(市)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深刻理解“营改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实抓细抓好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学转非”工作。
据了解,郑州市将通过分类办理、分阶段实施的方式,为我市2413家正规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提供分类依据,从而厘清我市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
对于继续办学的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简化程序、重点查验”的要求,查验通过后完成对办学许可证的变更。
对于变更办学性质(“营转非”)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逐个办理、引导登记”的要求,依次查验、注销现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完成办学许可证的变更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
对于变更办学方向(“学转非”和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同审联批、先接收后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批接收并完成办学许可证的变更;
对于自行停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依法依规、逐个办理”的要求,查验通过后依法依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此外,我市根据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别管理实际情况,创新形式、服务群众,分别在教育、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使机构办理审批流程更方便、快捷。
目标:11月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压减70%以上
“营转非”工作涉及新政策、新职能、新抓手,市教育局及时与市场监管、民政、科技、体育、文广旅等部门沟通,经过多次调研、推进、研讨,已打通“营转非”登记通道、“学转非”分类通道。
11月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压减70%以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分类调整至体育、科技、文广旅部门。12月初,继续办学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变更为非营利性。
做好“双减”工作关乎群众利益,更关乎社会稳定。市教育局将紧盯年底前完成“营改非”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的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快推进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为“双减”再助力,为高质量建设郑州“美好教育”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