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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好评返现”误导消费者评价权

原标题:别让“好评返现”误导消费者评价权

郑桂灵

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狂欢节即将来临,近期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一项网购调查活动发现,不少商家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法定权利。据介绍,在本次调查的600款样本中,有85款样本附有“好评返现卡”。(11月3日《中国新闻网》)

对网购商品给予客观理性的评价,既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也为其他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参考。但在“好评返现”的销售语境下,网购评价则势必会因利益诱惑而失去应有的客观与公正。广东省消委会在“双11”购物狂欢节前开展网购调查,并指出“好评返现”的违法属性,既是有益提醒,也是严正警告,其积极意义值得关注。

诚实守信、老少无欺,既是为人处世之道,也是商贾经营之本,更是社会和谐之基。从表面看,发放“好评返现卡”似乎是商家回馈客户、促进消费的营销策略,实质上却是希冀以蝇头小利收买和左右消费者手中的评价权,当属不正当“权钱交易”行为。广东消委会对其做出的“违法”定性,可谓一针见血:此举“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法定权利”。

市场营销本应是由各市场主体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公平竞争和实力比拼,赋予消费者对商品质量和商家服务的如实评价权,也是为架起卖家与买家的沟通桥梁,让用户感受直达商品经营者。无论是消费者给予的好评与差评,都有益于商家对其商品和服务的总结、反思、改进与完善。“好评返现”则会影响消费者对商品作出客观评价,让“好评”弄虚作假、注水失真。这显然有悖网购评价的监督意义,也扰乱了正常的网购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危害不容小觑。

“好评返现”并非不当经营的新花样,而是屡禁不止、久治难愈的老顽疾。遏制这种违法经营频发,需要对商家约束和对消费者提醒的双向发力。商家要充分认知“好评返现”的违法性、危害性,自觉坚守诚信经营、平等竞争和守法营销的商业原则,不以利益诱惑影响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

广大消费者也要秉持自律求实原则,对“好评返现”宣传不迎合、不动心,切勿助纣为虐。在“双11”期间要科学理性购物,做有智慧的消费者。收到商家“好评返现卡”邀约时,要力避被蝇头小利俘获,勇于拒绝,不为商家利益诱惑作出虚假好评。必要时可举报投诉、依法维权。

电商管理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也要积极履职尽责,对“好评返现”之类涉嫌不正当竞争的不法商家,要及早发现、依法介入调查并从严惩戒。只有让不法者付出相应代价,才能促其痛定思痛、及时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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