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姚似璐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9月29日表决通过《关于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健全用户实名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审核、信息巡查、网络虚假信息处置等制度;在首页首屏等显著位置设置快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结果;应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年度报告中报告为防止网络虚假信息采取的措施;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用管理制度,根据用户账号的信用情况提供相应服务。
为打击网络“黑灰产”,《决定》指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主体责任的,规定了约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