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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有力 网络产业给力

文/张贺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网络版权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文化产品质量的有效提升

创作者安心创作,不必担心被抄袭剽窃;投资者安心投资,不必担心被侵权而导致投资打水漂;平台安心运营,不必担心斥巨资购买的作品被盗播;用户安心消费,不必担心盗版品质恶劣……加强版权保护,是推动网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强有力的版权保护为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护航,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我国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不断加速,新的网络文化业态层出不穷,推动网络版权产业快速发展。不久前,在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2021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11847.3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3.6%。相比2016年的5003.9亿元,“十三五”期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增长超过一倍,年复合增长率近25%。

亮眼的数字,描绘出一幅激动人心的发展图景。以短视频、直播、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为代表的网络版权产业的快速发展,凸显了中国创新能力和超大规模市场相结合所产生的强大动能。我国各相关企业广泛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充分利用超大规模市场,快速迭代升级,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跻身世界网络版权产业前列,成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生力军。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网络版权产业对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版权保护有力,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才会给力。从实践看,网络版权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文化产品质量的有效提升。“内容为王”的理念在网络版权产业领域日益普及,创作者与投资者舍得在内容创作和产品制作上花时间下功夫,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优秀的网络原创作品无论思想性、艺术性还是观赏性都有了巨大进步,网络文化产品逐步摆脱了模仿抄袭、低质幼稚、粗制滥造的标签。精品力作的不断涌现,成为我国网络版权产业活力充沛的标志,为文化产业从高原迈向高峰提供了新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版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全社会树立了“保护版权光荣、侵权盗版可耻”的理念。2020年版权保护“剑网行动”中,各职能部门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724件。国家版权局建立版权保护预警机制,重点作品提前纳入版权侵权监控,震慑了不法分子的侵权盗版企图。与此同时,正版理念深入人心,付费用户跨越式增长,2020年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收入为5659.2亿元,占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的47.8%。为正版付费、为优质付费、为时效付费等理念在网络用户特别是青年群体中日益普及。

目前,我国网络版权产业还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迈进,新的用户群体、新的市场不断被开发出来。坚持保护版权、保护创新,营造健康有序、权责分明的市场环境,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必将更上层楼,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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