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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监管再加码 有公司涉嫌提供软件服务 被注销

作者:杜川

[监管部门对辖内相关机构提出郑重警告: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辖内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盲目跟风虚拟货币相关投机行为,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因涉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已有公司被责令注销。

第一财经了解到,7月6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对涉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软件服务的北京取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予以清理整顿,责令该公司注销,官方网站已停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取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3日,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软件设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等。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决策部署,防控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期,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怀柔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涉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软件服务的上述公司进行整顿。

同时,监管部门对辖内相关机构提出郑重警告: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辖内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该风险提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盲目跟风虚拟货币相关投机行为,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及时举报虚拟货币交易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以来,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的情况,监管围堵不断升级。

5月18日,互联网金融协会、银行业协会、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6月9日,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信息共享有效防范支付风险的提示”,再次提示虚拟货币的风险。

近期,央行又就虚拟货币炒作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这些机构也纷纷发布公告禁止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

不仅交易行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同时受到打击。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在谈及“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时,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继内蒙古和青海之后,又一个省份出手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行为。6月18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显示,对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目前已排查上报国家的26个疑似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由相关市(州)政府牵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能投集团配合,完成甄别清理关停工作。

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就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此举被认为是“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的第一枪”。6月9日,青海省工信厅下发《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提出对有关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开展清理整顿。

可以看到的是,监管重拳之下,近两个月来比特币价格一路走低,目前价格不到3.4万美元/枚,较4月时超过6.3万美元/枚的历史最高点缩水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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