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媒体刊文:共享经济正道前行,须彻底摒弃对消费者割韭菜心态
薛军/法治日报
6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会同反垄断局、网监司召开“共享消费”领域行政指导会,国内主流共享消费的品牌经营主体悉数参会。会上,价监竞争局向参会企业现场送达《市场监管总局行政指导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关于共享经济,的确到了回顾、反思与展望的时刻。
业界普遍认为,2014年是中国共享经济“元年”。从这一年开始,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甚至共享汽车等都开始陆续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在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消费安全之类的问题。总体来看这些年共享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其社会价值得到了大体的认同,共享经济业态也逐渐进入相对稳定的时期。但最近一段时间,共享经济领域突然出现集体涨价潮,引发了各界关注。如共享充电宝,先前每小时平均1元,现在在某些景区已经上涨到6至10元;再如共享单车,先前半小时1.5元,现在有的每小时收费竟达到6.5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召开行政指导会,也是希望借此引导这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涨价本身并不是问题。市场主体对自己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享有定价权,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不能被否认。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回到价格管制的时代,这应该成为我们讨论这一问题的基本前提。但最近一段时期,共享消费领域异乎寻常地出现集体涨价,这一现象折射出来的深层次问题,需要予以重视。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中国的共享经济就难以有健康持久的发展。
正如研究人士指出的那样,中国的共享经济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资本驱动、超低价竞争、跑马圈地的问题。短时期内大量资本涌入共享经济领域,本来应该体现节约、高效的共享经济,却偏偏成为重资产运营,各路竞争者不计成本投入资源,来达到抢占市场的目的。曾几何时,各大城市里令人触目惊心的共享单车“坟场”,就是资本驱动型的共享经济在初期狂飙突进、低效粗放发展的一个典型写照。以节约资源、提高物品利用效率为特点的共享经济却制造了大量的浪费和环境污染,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另外,从经济层面看,天下没有永远免费的午餐,共享消费的用户要为先前粗放低效的运营所导致的成本买单,而且这一代价肯定相当不菲,共享经济领域最新的情况恰恰验证了这一点。另外也不能忽视的是,先前的进入者为了维护自己通过大量烧钱所形成的市场格局,阻遏可能出现的新竞争者,肯定会变着花样出台各种排除、限制竞争的手法,如独家授权、协同涨价等。而这就很可能触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底线。
中国的共享经济如果不能走出上述怪圈,将无法获得真正的长远发展。中国的共享经济必须“回归初心”。这里的“初心”指的恰恰就是最初推动共享经济发展的高效、节约、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之类的价值追求和价值承诺。共享经济的灵魂不是粗放式的大水漫灌,而是通过对资源的高效利用,达到降低成本、增进消费者福利的目的。资本驱动下跑马圈地式的共享经济其实是一种虚假的共享经济,注定不能持久,也不符合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也不可能得到消费者的真正认同。
中国的共享经济要正道前行,必须彻底摒弃对消费者的“割韭菜”心态,真正把增进消费者的福利作为价值目标,通过为消费者提供生活便利,为社会创造价值来赢得用户。前期大量烧钱,培育用户习惯,而一旦用户对特定服务产生依赖后,又提高价格来“割韭菜”,这种手法其实很难持续。理由很简单,在资本疯狂涌入,烧钱模式大行其道时,企业的运营往往缺乏足够的精细化以及成本控制、效率提升之类的意识,必然导致惊人的浪费。而这些都要从消费者那里找补回来,这必然导致后期超高定价,而过高的定价又完全背离了共享经济的宗旨以及消费者的承受限度,导致业态模式不可持续。
希望中国的共享经济从业者能够以行政指导为契机,回归共享经济的初心,寻找到企业商业利益与社会价值协调发展的“正道”,并且持续前行。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原题为《共享经济:回归初心,方能正道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