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除了要压实平台责任之外,更需要政府、社会的多方发力。
文|《财经》E法特约评论员陈千凌
编辑|朱弢
日前,美团发布了2021年Q1财报,在发布业绩之外,美团董事长兼CEO王兴在财报会议上还对骑手的社保问题进行了表态。他表示,在短期的未来,美团将积极就购买员工工伤保险方面与政府合作,为所有外卖骑手投保。
美团此举,是对舆论的回应。自去年以来,屡屡曝出外卖骑手劳动保障缺失问题,如有媒体揭露骑手们“困在系统”里,在算法的支配下不得不与交警较劲、与红灯角力;还有北京一位处长亲自体验外卖员生活,工作12个小时才赚到41元;再有骑手在配送过程中不幸去世,但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认定劳动关系,难以认定为工伤死亡并获得赔偿......
一连串的事件,引发了各界的争议——这些为人们生产生活做出重要贡献的劳动者们,为何“伤身”又“伤心”?
01
灵活就业群体日渐庞大
外卖骑手的遭遇,其实是当下2亿灵活就业群体问题的典型代表。随着社会数字化转型全面加速,就业市场也发生了蜕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红主播、微商等新职业、新岗位大量涌现,“灵活就业”模式已成为中国主要就业途径之一。
5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
灵活就业是区别于传统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形成标准雇佣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其特点包括:一是内容灵活,工作时长、地点、薪酬等不固定;二是组织灵活,从业者与雇佣者之间无需签订固定劳动合同,一个人可以身兼多职、具有多重身份。
因其灵活性优势,这种就业形态在“稳就业”“保就业”方面能够发挥关键作用。一方面既因其低门槛、包容性让农民工、下岗工人等技能水平和学历相对较低的群体能够获取谋生渠道,又因其灵活性、可兼职性,能让人们充分利用闲暇时间拓宽收入来源。
因而这种就业形态也成为了政策鼓励的重点,“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
然而事有两面,也正因为灵活就业的“灵活性“,让其面临着相当的“不稳定性”,存在工资水平不稳定、职业前景不确定、社保福利难保障、遭遇不公难维权等诸多问题。
02
保障缺位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通过舆情分析可以发现,当灵活就业群体权益遭到损害的新闻曝光之时,大部分公众倾向于指责平台。
诚然,大量平台企业出于降低用工成本、规避劳动纠纷的考虑,往往会采取包括“转包”“劳务派遣”“居间合同”等在内的各种“套路”规避与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从业者虽然是为平台服务、在平台上就业,但并不属于平台“雇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平台能免于承担相应的社保责任。
不过归根溯源,还是在于法律体系本身的不完善,使得平台“有缝可钻”。基于网络的灵活就业形态与基于工业社会的传统制度体系存在明显的不适应性,“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虽只一字之差,但劳动者所能获得的法律保护却是迥然不同。
中国现有的各种劳动者保障机制,基本都以劳动关系存续作为前提,如最低工资保障、企业的社保责任、工伤赔偿等,这使得基于“劳务关系”的灵活就业者实际被排除在外。
虽然现行制度也为灵活就业者人员进入社保体系提供了一定通道,但是效果却并不理想。一是保障范围狭窄,“五险”之中只有基本养老、医疗两项,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尚还缺位;二是不适应从业者的“灵活性”,相当多从业者属于异地就业、流动性大、工作更换频繁,因而面临着外来劳动力无法在工作地参保、难以满足连续足月缴纳社保,以达到缴费年限要求,以及账户难接转移接续等诸多难题;三成本较高,灵活就业者要想达到与普通职工同等的保障水平,就需要承受较重的缴费负担,导致他们的参保意愿不高。
03
如何才能为灵活就业保驾护航
针对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保障缺失的现状,有人认为,应该要求平台企业承担全部责任,与所有从业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此类“一刀切”措施,非但不现实、不合理,而且效果会适得其反。
比如,按照北京社保政策,单位缴纳五险的比例为养老16%、医疗10%、失业0.8%、生育0.8%,工伤0.4%(住房公积金依据企业实际情况,仅有上限规定)。以此计算,平台需要为每位从业者承担的社保成本约为从业者收入的28%。若以美团为例,其2020年支付给外卖骑手486.92亿元,按此计算,若美团为每名骑手都缴纳社保,则其共需要支付136.34亿元,但美团2020年调整后净利润仅为31.2亿元。
这样看来,巨额的开支,不仅会抑制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活力,而且也可能会导致平台将成本转嫁消费者,或是大幅提高就业门槛,从而致使大量灵活就业者失业。此外,由于从业者可在多个平台同时就业,与各平台均签订劳动合同显然也并不可行。
因此,要解决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除了要压实平台责任之外,更需要政府、社会的多方发力:
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保体系。探索调整将劳动关系作为缴纳社会保险必要条件的政策思路,将灵活就业群体全面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清理不合理的制度障碍,破除参加各项保险的户籍限制,推进缴费基数与地区平均工资脱钩;加快推进社保机制全国统筹,实现五险合一管理、解决社保关系转接问题。如广东省已在政策上创新突破,2021年4月出台相关办法,将网约工、家政服务机构劳动者等群体纳入了工伤保险范畴。
二是发挥政府统筹、引领、兜底作用。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等。如宁波市为重点群体,以及从事非全日制工作者每月提供450元社保补贴,并将60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还有苏州市吴江区2017年推出了全国首个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由人社局代扣保费,再交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保险缴费为财政补贴机制,原则上投保人需缴纳保费180元,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者个人只需缴纳60元,可享受12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工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建立灵活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从业者提供就业信息发布、供需匹配、就业咨询、教学培训、公益支持等各类服务,给予从业者更多的人文关怀。如上海在多条主干道路临街处设立了“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联合银行、药房、便利店、职工服务中心等单位,为外卖骑手等户外工作者提供餐食加热、饮水供给、避暑取暖、电动车充电等服务。
在2020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指出,对于新就业形态,“我们要顺势而为,让其顺其自然、脱颖而出。”
需要认识到,鼓励灵活就业发展,既是顺应稳就业、保民生的发展需要,也是适应数字中国建设全面加速,劳动市场深刻转型的发展趋势。“顺势而为”更需“补足短板”,亟需汇集多主体力量为从业者织就多层次、全方位的保障网,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