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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红线压顶,互联网贷款还能怎么玩?

文/亓宁

编辑/郭璐庆

被”玩坏“了的互联网贷款,再次迎来强监管。

2月20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集中度和限额指标等方面细化审慎监管要求。

从内容和目的来看,这也是对去年7月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一次“打补丁”,旨在有效推动该《办法》有效实施,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加码严监管。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与合作机构共同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集中度指标和限额指标,禁止地方性银行跨区域经营,同时豁免了民营银行等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的银行,将信托公司纳入同类监管,严禁风控等关键环节外包等。

强监管之下,一度野蛮生长的互联网贷款还能怎么玩?

三项定量指标加码“紧箍咒”

去年7月,银保监会颁布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制度框架。《办法》也被认为是互联网贷款监管的根本大法,而本次出台的新政策,显然就是针对互联网贷款根本大法的补充,即围绕核心监管要点设置了具体的量化指标。

“《办法》发布以来,在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促进商业银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上起到了积极作用”,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监管部门也发现,各机构执行效果和整改力度存在差异,特别是在独立实施核心风控环节、加强合作机构管理等方面,部分机构的互联网贷款业务行为与《办法》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风险隐患。

作为近年来银行业兴起的新型贷款方式,与线上流量、大数据挂钩的助贷、联合贷等互联网贷款被越来越多人熟知,相关监管问题更是因为去年蚂蚁集团事件备受关注,其中出资比例问题受到高度关注。

相比《办法》,此次《通知》明确提出了三项定量指标,首先就规定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对此,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这一标准是根据当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调研测算确定的,同时也考虑到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避免监管套利。”

业内人士对AI财经社分析,对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来说肯定是利好,一方面大大降低了联合贷款的风险,同时减轻了互联网平台的“抢单”威胁。

第二条设定的“红线”是,《通知》还要求强化合作机构集中度管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第三条“红线”在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方面,《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有分析认为,该条款明显限制中小银行的联合贷规模,因为股份行等中大型银行的联合贷几乎不可能达到贷款余额的50%,但近年来部分依靠互联网渠道实现资产快速放量的中小区域银行,有可能突破该指标。

“因为不能只从某一家大平台集中获取资产,预计部分激进型中小银行的联合贷未来将缩量。但因为头部银行资本规模雄厚有更多合作额度,谈判话语权也会提升,因此会从中受益。”东吴证券银行团队分析称,这一政策明显冲击中小银行,倒逼中小银行必须与更多互联网平台合作。

“对银行业总体影响小。”中泰证券研究所所长戴志锋团队则指出,相比作为主要资金方的银行,新规对作为主要资产方的流量平台可能压力更大,影响仅次于区域银行。

从数据来看,目前互联网贷款整体规模在3万亿-4万亿左右,相比178万亿的贷款余额占比较低。戴志锋团队认为,根据去年三季度的数据测算,所有非四大行可释放的单一平台互联网贷款总规模为3.6万亿,所有非上市银行与单一合作方贷款总规模上限为1.14万亿。如果要突破现阶段的规模限制,头部平台需要加大与大型银行以及非银机构的合作力度,这对以蚂蚁集团为代表的头部合作机构影响较大。

该团队进一步分析,目前参与联合贷款的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在十亿到百亿量级之间。以一家一级资本净额为100亿的商业银行为例,按照70%的出资比例,与单一合作方可释放的贷款总规模上限仅为35.7亿元。

禁止地方性银行跨区域经营

互联网贷款一度被作为中小银行突破地域经营限制的利器,但这一利器在监管新规面前即将失效。

关于为何禁止地方性银行跨区域经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立足本地市场、服务本地客户是地方性银行经营发展的基本定位,也是监管部门一以贯之的监管导向。但近年来,个别地方性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业务区域,严重偏离定位,盲目无序扩张,带来较大风险隐患。

《通知》第5条规定,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某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向AI财经社表示,禁止异地开展互联网贷款及其他细节限制,意味着互联网平台未来将主要和国有大行、股份制及大型城商行合作,头部银行或将进一步受益。

不过,一位股份行人士也向AI财经社表示,目前其合作方发放贷款仅限零售业务,对公全在线下。

另有某银行业研究员指出:“目前第三方机构主要的银行合作对象是地方银行,限制互联网贷款异地展业也是针对性打击。”

该研究员认为,地方银行在本地企业尤其中小企业上有优势,但真正扎根本地做扎实信贷的优秀银行并不多。“因为地方银行资产端弱,但负债端优势明显,所以会有很多闲置资金,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会趁虚而入。”该研究员补充道。

根据通知,"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其他规定条件的"不必受此限制。

从国内互联网银行生态来看,腾讯系的微众银行、阿里系的网商银行、新希望与小米系的新网银行、中信与百度旗下的百信银行都在其列,东吴证券银行团队也认为,以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为代表的19家民营银行将不受区域政策限制。

对于线上银行的豁免,前述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认为:“可能是给这类机构留了个口子。”

在该人士看来,由于线上银行普遍资本金较小,并不足以支撑大规模的存量信贷。针对其中部分自带流量的线上银行,本身更可能是联合贷业务的发起方而非资金提供方。

“针对此类线上银行,如果前期开展联合贷业务,自有资金出资比例过低、联合贷业务规模过大,则可能在新规发布后面临补充资本金、缩表或进行信贷资产合规流转的压力。”他说。

三大红线压顶,互联网贷款还能怎么玩?

金融科技平台何去何从?

此次新规也正式给金融科技平台戴上了“紧箍咒”。

去年11月,蚂蚁集团IPO临门一脚突然被监管叫停,自此拉开了金融科技合规监管的序幕。而此前随着蚂蚁集团招股书的公开,互联网平台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微妙关系也露出冰山一角。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上半年,蚂蚁集团合计2.15万亿信贷余额中,由金融机构放款或已实现资产证券化(发行ABS)的合计约为98%,蚂蚁集团出资比例仅为1%-2%左右。

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集体约谈蚂蚁集团之后,《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网贷新规相继出台,蚂蚁集团的核心网贷业务首当其冲受到影响。

根据东吴证券的分析,国内联合贷款出资比例与蚂蚁情况类似,而此次明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相当于把小贷公司扩展到任何联合模式的出资方,网商银行、微众银行也将因此面临更大的降杠杆压力。同时,在降杠杆的核心要求下,限制与单一平台合作额度也意味着互联网巨头份额被动瓜分。

前述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解释称,假设消费金融公司开办初期无法发行资本补充工具,按照银监会对非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要求,10.5%的资本充足率即9.5倍杠杆,对应30%出资,资本金要求差不多是3.15%。

“这也意味着,利用消费金融公司开展联合贷业务的互联网贷款平台,每315亿资本金可以撑起1万亿贷款余额。此外,ABS非标等资产供给可能会显著变少,除非未来联合贷资产能够找到合规、顺畅的流转渠道。”该人士进一步表示。

东吴证券也分析,联合贷合作集中度管理,由于蚂蚁是市场龙头,因此部分中小银行将被迫降低与蚂蚁的合作规模;另外,地方银行禁止异地放款,蚂蚁合作的部分中小地方银行预计也要收缩业务量,同时在与中大型银行合作的过程中,蚂蚁话语权也将相对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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