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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IC第47次调查报告:总体网民规模

第二章网民规模及结构状况

一、网民规模

(一)总体网民规模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较2020年3月新增网民8540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0.4%,较2020年3月提升5.9个百分点。

图 15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

图 15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9.86亿,较2020年3月新增手机网民8885万,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9.7%。

图 16手机网民规模及其占网民比例

图 16手机网民规模及其占网民比例

近十亿网民构成了全球最大的数字社会。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的网民总体规模已占全球网民的五分之一左右。“十三五”期间,我国网民规模从6.88亿增长至9.89亿,五年增长了43.7%。截至2020年12月,网民增长的主体由青年群体向未成年和老年群体转化的趋势日趋明显。网龄在一年以下的网民中,20岁以下网民占比较该群体在网民总体中的占比高17.1个百分点;60岁以上网民占比较该群体在网民总体中的占比高11.0个百分点。未成年人、“银发”老人群体陆续“触网”,构成了多元庞大的数字社会。

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推动了从个体、企业到政府全方位的社会数字化转型浪潮。在个体方面,疫情的隔离使个体更加倾向于使用互联网连接,用户上网意愿、上网习惯加速形成。网民个体利用流媒体平台和社交平台获取信息;借助网络购物、网上外卖解决日常生活所需;通过在线政务应用和健康码办事出行,不断共享互联网带来的数字红利。在企业方面,疫情的出现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按下了“加速键”,在线办公、在线交易等线上化运营方式为企业在特殊时期保持正常运转提供了支撑。在政府方面,政府的数字化应急能力和在线政务服务能力在疫情下不断“淬炼”,在线服务指数由全球第34位跃升至第9位,迈入全球领先行列。深刻的数字化转型正在成为全社会应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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