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校使用教育类App应在年内上报备案
本报讯(记者雷嘉)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全国“扫黄打非”办等八个部门昨天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发布的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政策文件,覆盖各学段教育和各类教育App。《意见》要求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业务备案,现有App的备案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
《意见》要求,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业务备案,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和所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信息。已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上线新应用前,应当在备案单位更新相关信息。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备案管理办法的初稿已完成,计划在9月底前印发,现有App的备案工作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
按照《意见》,学校确定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集体决策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要求学生使用。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为切实治理教育App泛滥的问题,教育部将于近期启动专项行动,包括学校行政部门或教师开发教育App并要求学生使用的,需经学校批准立项,不得擅自开发;严控本单位教育App的数量;第三方App采集个人信息应与学校签订数据安全协议,不得向用户重复采集个人信息,严格限制采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