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男子搭“暗网之门”遭美国起诉 5年赚8000比特币近6000万美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刘永生编辑卢九安
比特币在经历了上周五20%的大跌后,周末反弹上涨,回到8000美元附近。
Bitstamp数据显示,5月19日,比特币/美元日内涨近10%,截至22:04发文报7900美元,日内高点8029美元。
近日,美国司法部发布重磅突破:美国DeepDotWeb(DDW)网站管理员已被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的联邦大陪审团起诉,罪名是涉嫌洗钱,据称被告已将数十万用户引入暗网市场,进而促成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毒品、枪支、恶意软件及其他各种非法交易。
起诉书显示,虽然只有两人,但在2014年11月至2019年4月10日之间,DDW从暗网市场收到大约8155枚比特币。按照当前比特币单价约7000美元算,其涉案价值5600万美元。
首次攻击暗网基础设施
在美国司法部近日公开的起诉书中,居住在巴西的以色列公民、37岁的Tal Prihar和居住在以色列的以色列公民、34岁的Michael Phan于2019年4月24日受到坐落于匹兹堡的联邦大陪审团的起诉。依据美国起诉书的临时逮捕请求,Prihar于2019年5月6日被巴黎法国执法当局逮捕。根据以色列的指控,Phan于5月6日在以色列被捕。此外,FBI根据美国地方法院对宾夕法尼亚州西区发布的法院命令扣押了DDW。
“根据今天开封的起诉书,据称这些被告通过提供通往非法暗网市场的门户赚取了数百万美元,其允许数十万用户购买芬太尼、黑客工具、被盗信用卡和其他违禁品”助理检察长Benczkowski说,“我们的执法合作伙伴和检察官的出色工作使我们能够渗透这些所谓的匿名在线犯罪网络,那些使用网络犯罪的人将被追究责任,无论他们住在哪里或者他们如何试图隐藏他们的身份。”
“这是迄今为止对暗网的最重磅的执法打击。”美国司法部长Scott W.Brady说。“虽然我们已成功起诉各种暗网市场,但这次起诉是对暗网基础设施本身的第一次攻击。”
洗钱回扣计划
据起诉书,暗网市场在“Tor”网络上运营,这是一个旨在促进通过互联网进行匿名通信的计算机网络。由于Tor的结构,想要访问特定暗网市场的用户需要知道该网站的确切“.onion”地址,通过普通的搜索引擎搜索不到。DDW通过提供包含各种暗网市场的“.onion”地址的超链接页面简化了这一过程。
起诉书称,访问DDW的用户能够点击超链接直接导航到暗网市场。嵌入在这些链接中的是唯一的帐户标识符,这使得各个市场能够向DDW支付他们所谓的“推荐奖金”。其金额的大小等于用户通过使用DDW的定制推荐链接,在市场上进行的所有购买活动利润的一定百分比。通过使用推荐链接,每当购买者使用DDW在市场上购买非法麻醉品或其他非法商品时,DDW就会收到来自暗网市场的回扣。
在与该起诉书相关的时间段内,DDW的推荐链接被宾夕法尼亚州西区和其他地方的用户广泛使用,以便在许多暗网市场上访问并创建账户,包括AlphaBay市场,Agora市场,Abraxas市场,Dream市场,Valhalla市场,汉莎市场,TradeRoute市场,D博士,华尔街市场和Tochka市场。当AlphaBay在2017年被执法部门扣押时,它是最大的暗网市场之一,其提供非法药物、欺诈性身份证明材料、假冒商品、黑客工具、恶意软件、枪支和有毒化学品。在AlphaBay上完成的所有订单中,约有23.6%与通过DDW推荐链接创建的账户相关联,这意味着DDW收到了AlphaBay上所有订单的23.6%的推荐费。
在这几年中,被告将数十万用户转介到暗网市场。这些用户反过来完成了价值数亿美元的交易,包括购买芬太尼、卡芬太尼、可卡因、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晶体等非法麻醉品;枪械,包括突击步枪,恶意软件和黑客工具;被盗的财务信息和支付卡和号码,非法接入工业设备和其他非法违禁品。通过使用推荐链接,被告收到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回扣,这些回扣是通过在该网站创建的暗网市场账户上进行的非法销售产生的。
被告增长并推广了DDW网站,该网站的作用是为DDW推荐链接带来更多流量,为被告带来额外收入。Prihar是DDW的管理员,他注册了域名,进行了基础设施支付并保持对网站内容的控制。Phan负责DDW的技术操作,设计和维护网站的日常运营。Phan和Prihar每天都在沟通,以便为他们的犯罪企业提供便利。
从2014年11月或之前到本起诉书之日,被告控制了一个比特币钱包,其被用来完成接收来自暗网市场的各种回扣。在整个合谋过程中,DDW在暗网市场上运营账户,并与各个暗网市场的运营商就回扣付款进行沟通。
2014年11月至2019年4月10日,DDW从暗网市场收到大约8155枚比特币的回扣付款,由于每次交易时比特币的价格不同,这些交易的总价值约为8414173美元。这些比特币通过一系列超过40000个存款,被转移到由被告控制的DDW比特币钱包,随后通过超过2700笔交易,又被转移到大陪审团已知和未知的各个目的地。由于比特币的汇率波动,从DDW比特币钱包中提取比特币的现值相当于15489415美元。为了掩盖其非法活动并保护其犯罪企业及其产生的非法收益,被告在世界各地设立了众多空壳公司。被告利用这些公司转移其不义之财并开展与DDW相关的其他活动。这些公司包括WwwCom Ltd.,M&T Marketing,Imtech,O.T.S.R,Biztech和 Tal Advanced Tech。
虽然只有两位被告,但该案件案情庞大,不仅横跨了美国内部各大执法机构,包括FBI,美国缉毒局(DEA),美国邮政检验局(USPIS),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国防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和司法部。还得到了六个国家的外部协作,包括法国当局、巴西联邦警察网络司、以色列国家警察局、荷兰国家警察局、德国联邦刑警,以及英国的执法当局。
将比特币纳入监管十分重要
比特币的特点是什么?在我国,比特币的法律地位如何?个人如何规避比特币相关风险?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孙志勇。
孙志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这次美国相关执法机构对DDW网站进行了查封并对相关人员釆取司法行动。DDW与以往的暗网相比较有两个特点,一个整体上看DDW本身是一个进入暗网门户网站,提供暗网的推荐链接服务,具有准媒体的性质;另一方面DDW从事了与虚拟货币(主要是比特币)的相关交易,并从中获利。”
“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的成功应用,也是第一个虚拟货币,在全部数字货币中居于核心地位。虽然比特币价格剧烈波动,但其单币价格远高于其它数字货币,而且波动率远低于其它数字货币。比特币自出现以来,既受到欢迎,也广受诟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因其匿名性易被犯罪行为使用,从而将比特币与犯罪相关联。事实上,所有的支付工具包括主权信用货币和金属货币都是匿名的,而且所有货币都有可能与犯罪相关联,美元也是国际贩毒组织的主要支付工具。所以比特币作为支付工具被违法犯罪行为所使用是必然,但这不等于比特币是‘犯罪工具’,没有研究表明,比特币的出现提高了犯罪率。”
“但是比特币与主权信用货币(例如美元)的重大区别在于,美元的交易(现金除外)全部置于监管机构的监管之下并在已有的银行体系内流动。或者说,美元现金虽然是匿名的,但美元的转帐汇款是显名的。比特币在跨境、大额、真伪识别、效率方面均优于美元现金,优于至少不输美元转帐,这是比特币得以存在发展的根本原因。如何在不降低比特币支付优势的情况下,将其纳入监管是十分重要的。”
关于比特币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孙志勇表示,“各国立法机构对比特币釆取不同的监管立场,既有完全禁止,也有积极监管或釆取开放支持的态度。就中国而言,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规定:‘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提供数字货币交易的相关服务是违法的,借用数字货币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活动更是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