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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聚焦丨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事关政治和全局,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将保障案件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找准提升案件质量的“靶心”,坚持系统思维,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乡案县审”、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做好案件质量评查。一是精心谋划,注重实效。制发《双鸭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明确“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5个方面评查内容、96条评分细则,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月一抽查、半年一互查、一月一通报、一年一排名、一年一评比”的“六个一”评查机制,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统一标准、明晰责任、规范流程。今年上半年,对市县两级办结的问责案件进行了全覆盖评查检查。二是细查严评,找准问题。统筹市县纪委监委审理人员力量,组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通过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发放问卷、走访调研等方式,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卷宗等方面逐案逐项“过堂”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特别是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等进行仔细分析研究,逐项对照、逐案评析、提出建议。今年以来,评查工作小组对65个典型案件开展评查,发现问题260个。三是压实责任,强化整改。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查部门既要整改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解决案件办理中认识不到位、方法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业务指导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措施、督促落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对整改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同时,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日常监督管理、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规范“乡案县审”。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程序。不断优化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制定“乡案县审”工作程序规定,明确“乡案县审”内容和具体情形,制作“乡案县审”阶段流程图,统一审查卷宗文书样本,规范手续文书、材料单等,让乡镇案件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审核把关。收到送审的案件后,案件审理部门认真审核,对移送材料齐全、程序手续完备、关键证据充分、卷宗装订规范,符合移送审理条件的,及时与乡镇办理移交手续,正式受理案件;对存在文书格式不正确、手续不完整、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等问题,不符合移送审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要求整改。三是规范工作标准,从严监督管理。案件审理中,案件审理部门按照案件审理评查标准,紧盯证据材料、性质认定、案件程序、处理意见等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和质量评查工作,及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精准把关指导,推动整改到位,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案能力。

强化业务指导。一是纪法课堂强基赋能。依托市纪委监委“清源廉声”大讲堂增设审理类纪法小课堂,剖析典型案例,讲解疑难复杂问题和突出共性问题,并提出规范办案建议,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精准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供指导。二是导师带训实战练兵。加强审理骨干人才的培养锻炼,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由审理骨干担任“导师”,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安排跟班人员参与案件审理、疑难案例研讨、经验交流,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精品案件评选,全面提升干部专业能力。三是协作配合凝聚合力。建立片区协作审理模式,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划分为2个协作审理工作区,分别组建审理组,负责审理符合相关情形的市级部门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案件经协作审理工作区审理后,移送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运用案件审理协作配合机制审理案件80件。(林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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