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党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梅昌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梅昌护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梅昌护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梅昌护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河池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河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