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件事情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虑,都是为了体现政绩、得到提拔。”近日,媒体披露了贵州省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吉科严重违纪违法案的相关情况。于吉科在任赫章县委常委兼河镇乡党委书记期间,为出“政绩”,一味追求“短平快”,违背自然规律实施荒山绿化工程等项目;不顾当地实际,盲目决策、蛮干乱干,实施香菇种植项目,造成国家资金严重损失。
热衷“造势一时”,不思“造福一方”,目的就是给自己留名,捞取政治资本。基层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必须心系群众,干好为民造福的事。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为了“绩”和“功”,不顾实际,甚至斥巨资“造景”“造门”“造亮点”等,为自己升迁“造声势”。有的在推动产业发展中,不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打造优势产业,而是贪大求洋、急于求成,盲目上不该为、不能为项目;有的违背新发展理念,不顾生态环境实际,搞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为了个人功绩“应景造势”,不仅浪费资源,给地方留下沉重包袱,更会污染一方政治生态。这背后,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
党员干部想在本职岗位上干出一番出色政绩是担当尽责、追求上进的表现,值得鼓励,但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近几年,着眼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各地“留白增绿”“见缝插绿”,在城市街头转角等处,在群众家门口建成了一批“口袋公园”,不仅美了环境,更舒畅了群众心情。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多做惠民生的好事实事,一门心思干好抓经济、谋发展的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才能赢得群众的口碑与心碑。而如果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干事为了个人升迁,心浮气躁、好大喜功,醉心“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最终无不是在群众怨、声名败中黯然收场。
干事业、创政绩,必须要唯实,追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民办实事,讲数量更要看质量,真正让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谷文昌扎根东山岛,率领群众战胜风沙、根治旱涝,将不毛之地变成郁郁葱葱的生态旅游海岛,让人民过上了好日子;河南林县(今林州市)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艰苦奋斗建成并守护红旗渠,彻底改变了林县缺水的历史……他们创造的不凡业绩,之所以为人们深深铭记,就在于他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干事业、谋发展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多做为民造福的好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多干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多做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靠实干干出来的业绩,都是实实在在的政绩。
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党员干部要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为民造福实绩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着力纠治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为己“造势”问题;严格执纪问责,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为民造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