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补助金发放,按程序需经本人申请、村(社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后上报镇政府。四川蓬安一村社干部却跳过既定程序,私下沟通指定了95名享受救灾资金补助的人员名单,其中不乏村干部的亲属。日前,蓬安县纪委监委公布了这一案例,5名涉事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蓬安县纪委监委消息,四川南充蓬安县巨龙镇政府此前向大石坪村下达了2.85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涉及95名受灾群众,每人补助标准为300元。
该村党支部书记在得到补助资金发放政策后,却动起了歪心思。他召集该村常职干部,商讨此事,认为集体决策没有意见,这个事情就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定下来了。于是在实际操作中,时任大石坪村党支部书记成某等五名村干部擅自决定跳过既定程序。他们私下沟通,最终指定了95名享受救灾资金补助的人员名单,其中不乏成某的父亲以及其他村干部的亲属。名单上报后,这95人均顺利领取了补助资金。
据蓬安县纪委监委消息称,县纪委监委紧盯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查处补助补贴标准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在县纪委监委的严格监管下,那些“消失”的补助金得以回归正轨,有效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最终成某等5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星新闻记者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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