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的费用和实际采购的办公用品不匹配,这是怎么回事?”去年6月,合山市北泗镇纪委在对某村财政支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2022年该村委向镇财政申请的办公经费里,有一笔13365元的办公用品采购费用十分可疑——采购的办公用品远超该村实际所需。镇纪委立即根据采购清单对今年以来该村采购的办公用品进行清点,清点后发现约有2000多元的货品“失踪”,并且村委工作人员均表示毫不知情。镇纪委立即将该情况报至该市纪委监委。
该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经查,村委办公经费支出是由村委向定点商家采购商品后,采取先挂账后结算的方式。镇政府每年定期开展结算,由村委与商家核对账目后,以发票形式向镇政府申请支付,镇政府将钱款转入村集体资金账户后,由村委转账给商家完成支付。
由于所有申请支付的材料都来源村委,核查组立即找到此事的“头号嫌疑人”——村委主任韦某。韦某很快承认其通过串通村委出纳黄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某,通过虚列办公经费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三人“分工明确”:黄某负责找到定点采购商虚列出商品名目并让商家开具发票,李某负责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文件上签字,韦某则向镇政府提交支付申请。由于村集体资金账户受到镇里监管,韦某让黄某悉数汇出款项“过账”,再坐等商家将虚报部分钱款汇入自己私人账户。
黄某和李某也很快承认了上述事实,经过核查虚报该次部分的金额为2523元,事情到此似乎尘埃落定,但“配合完美”的三人是否只“出手”这一次呢?核查组继续开展深挖。
由于三人均表示虚报的部分钱款都汇入韦某账户,核查组决定从韦某银行流水寻找突破口。
通过筛查发现,在2021年来自来宾市某培训学校、注明为“场地租金”的汇款十分可疑。原来,当时该校到村里开展技能培训,租用该村委的办公场所作为培训地点,共支付场地费、水电费等费用6000元。韦某、黄某、李某故技重施,没有把这笔费用存入村集体资金账户,而是由韦某存入其私人账户内。
经查,三人共违规套取办公经费和村集体资金共计8523元。如此大费周章是出于何目的?韦某向核查组道出了实情——村委各种零碎的开支比较多,韦某三人嫌资金支取要开村民大会、公示公开等流程太麻烦,就通过设立“小金库”的方式,可以“随用随取”。虽未用作个人开支,但公款私存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最终,韦某、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此事,该市纪委监委向该镇党委政府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规范管理合作采购商,加强村委工作人员警示教育,进一步规范财政相关经费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截至目前,该镇已开展合作采购商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相关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合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