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工作不够认真,现在多发补贴已经全部追回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严格审核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纪委工作人员,水团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诚恳表态。
事情还得从一次监督检查说起。今年3月,镇纪委来到该镇水团村开展监督,在查阅名单时发现,公益岗生态护林员补贴名单和脱贫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名单都出现龙某某名字。一个名字出现在2份不能重复的补贴里,究竟是同名同姓还是存在猫腻?
带着疑问,镇纪委决定入户走访。与该村群众交谈得知,龙某某已经在外务工13个月,并未在村。镇纪委通过查阅文件,了解到关于公益性岗位有明文规定,对于外出务工的脱贫户是不能担任村级公益性岗位的。于是,镇纪委找到该村支书张某某。
“支书,村里的公益岗例如生态护林员这个岗位,你们如何监管他们是否履职的?”镇纪委工作人员问道。
“村里面的公益性岗位严格按照签到制度执行,像护林员的岗位,我们设有一个工作群,村里面的护林员每次出去工作都会拍照记录出勤情况。”党支书张某某回答。
“可是村民龙某某已经外出一年了,你知道这个情况吗?”镇纪委追问。
“他已经外出务工了?可是每个月都有签到,微信群都有他的打卡记录。”村支书一边回复,一边翻开了手机上护林员的工作群。
“为何还有签到表?又是谁帮他打卡的?这是他外出务工证明,村里面没有审核就给他发了外出务工的车费补贴?”镇纪委直接将签到表、外出务工证明等材料摆在张某某面前。
张某某沉默了,反复翻看着桌面上的那些材料。在镇纪委的教育下,张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职失责,且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存在疏漏问题,并表示会积极配合整改。
最终,张某某因工作失责失职,导致龙某某脱岗期间13个月仍在领取生态护林员补贴7416.65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某某被解聘公益性岗位,并上缴违规所得。镇纪委针对审核把关不严这一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责令业务责任部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堵塞助贫纾困政策落实相关制度漏洞,确保补贴规范发放。(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