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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连续4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稳中有进,天更蓝水更清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5月30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进,连续4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介绍,2023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连续3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设区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79.6%,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92.9%,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无劣于Ⅴ类断面,连续2年达到优级水平,达到国家指标计划要求。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淮河干流和京杭大运河江苏段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取水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太湖总体水质为Ⅳ类,连续第16年实现安全度夏,水质藻情为近16年以来最好,上半年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标准;近岸海域海水优良面积比例达92.7%,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值,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7.0%。

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生态质量达到二类标准。长江、太湖和淮河三大流域共监测到淡水水生生物975种,淡水水生生物环境质量有所提升。近岸海域和潮间带共监测到海洋水生生物390种,海洋水生生物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方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十四五”期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778个监测点位中,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的点位占比94.7%。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36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1.3%;184个县域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88.6%;530个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中,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的点位占比94.3%。

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5分贝,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7.3分贝,昼、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均为三级。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5.4%和85.8%。

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截至5月28日,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9.9%。1-4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太湖湖体平均水质达Ⅲ类,湖体总磷浓度同比下降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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