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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奖金换来一纸处分

“由于我纪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作为村委负责人却带头违纪,现在非常的后悔,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处分......”在接到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的处分决定后,时任穿山镇竹山村的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自责不已。

早前,柳江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穿山镇党委及其下辖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在穿山镇竹山村的财务台账材料中的一份奖金发放表引起巡察组的注意。

“组长你看,这里有一份《柳江区竹山村委信用社金融服务奖金会议补助报销花名册》,奖金发放没附有相关文件,会不会是违规发放的?”此份签领名册中显示,7200元的奖励资金拨付到村委账上以后,很快被村委六人平分。

涉及专项资金是否得到合理合规使用,巡察组经过初步分析研判后,决定从资金的来源查起,先明确此项奖励的性质和相关规定。

根据奖金拨付的账户信息,巡察组找柳江区信用联社的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信用联社负责人向巡察组提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农村金融服务进村专项活动的通报等文件规定。

原来,此项奖励资金是2018年农村金融服务进村专项活动中自治区金融监督管理局对验收合格示范点的奖励,并且在奖励资金使用规范中明确指出“各县级农合机构要将所得奖励资金用于示范点的服务能力提升、产品创新、安防建设、业务宣传等方面,不得变相发放职工的福利奖金。”

“这么看来,村委的确违规发放了这笔钱,我们还得问问他们当时是怎么决策的,钱花在了哪里......”于是,巡察组到村委,逐个与他们谈话。

“你知道信用社金融服务奖金么,用在了什么项目上?当时资金的使用有没有进行集体讨论?”

“我不知道这笔钱是怎么来的,领导说分就分了......”面对巡察组的询问,村委工作人员表示对这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规范不清楚,但的确是进行了集体商议后才决定将其作为个人补助资金发放。

由此,巡察组召开组务会,决定将该村委工作人员涉嫌私自挪用奖励资金发放补贴问题移交至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审查调查。

经调查核实,竹山村委在未明确相关文件规定,亦未向相关部门请示的情况下,竹山村委干部六人集体商议,决定将7200元奖励资金均分,并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该区纪委监委给予竹山村村委相关人员党内警告2人、警示谈话1人、谈话提醒3人。村委干部六人将奖金全部退回竹山村委账户。

“柳江区共有7个镇的金融服务示范点获得了这笔奖金,会不会其他镇也会存在类似的问题?我们应该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群众利益一分一毫不容侵占。根据案件查办人员的意见,柳江区各镇纪委明确目标,迅速行动,对本镇此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该区纪委监委发现拉堡镇、里高镇相关村委同样存在私分金融服务示范点奖金问题,目前涉案7人均受到党纪处分。

针对该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柳江区纪委监委利用镇纪委带动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强化对村级涉农惠农财权、物权、事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坚决查处贪占挪用、“三资”流失、套取产业项目等违纪违法问题,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出现。(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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