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24所高校在江苏开展综评招生

4月18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年共有24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其中,A类高校12所,分别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B类高校12所,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4月底前,各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江苏地方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5月10日前,各高校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时间以高校招生简章规定为准)。5月25日前,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本校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及时告知考生初审结果,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同时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相关阅读:
省财政厅把绩效评价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 突出“四性”求实效 打造“江苏特色”财政评价体系 广安观潮丨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