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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围绕乡村振兴领域关键环节 强化基层监督 看住小微权力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例,3名党员干部因骗取村民财物、侵占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奖补资金、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受到处分。

崇左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2023年,全市共收到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303件,信访举报28件,查处问题12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3人。

崇左市纪委监委开展“线上+线下”一体监督,畅通“信、访、电、网”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联合农业农村、教育、卫健、自然资源等部门深入乡镇一线,重点向群众征集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医疗教育、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崇左市纪委监委就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蹲点督导,围绕全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内容,深入7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监督,列出监督重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形成一张问题清单。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个别访谈、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督导,加强监督贯通协同,深化与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等问题严查快办。

近日,崇左市天等县上映乡某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覃某某在担任村治保主任协助开展该村危改工作中,以帮助安排危改户危改指标为由,收取农村危改户好处费69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乡纪委在查处案件后督促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同时积极在全乡探索“创建一支村务监督队伍,设立一块产业项目监督牌,开展一季度一次评议考核,半年一次‘廉政体检’”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村集体“三资”管理、村集体产业项目发展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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