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整改要求,我局已将违规发放给陈某某等3人的绩效奖金合计31140元全数追回,纠正了相关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近日,当我刚踏进岑溪市农业农村局财务室,该局相关负责人就陈某某等3人处分期内违规领取绩效奖金整改情况跟我说道。
事情的缘由还得从去年一次检查说起。
去年年初,岑溪市纪委监委紧盯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和归档、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调整、处分期内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发放等关键问题,组织各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对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对2022年以来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市农业农村局便是我组检查的其中一站。
“陈某某、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未满,蒋某某政务记过处分期未满,且这三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不确定档次,为何还给他们发放绩效奖金?”核对农业农村局2022年绩效发放名单后,带着疑问,我和组员找到了该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没有人通知我们不能发放绩效呀。”当被问及为何还为处分期未满的干部发放绩效奖金时,他们的回答出乎意料,也暴露出在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中,相关负责人对有关政策规定不了解、不熟悉的问题。
我组发现问题后,迅速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出整改函,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追回违规发放的绩效奖金,纠正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提醒。
随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了人事教育股、财务股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党纪党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绩效考评奖金发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件,熟练掌握处分决定执行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遵纪守规意识。
处分决定执行是执纪审查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绝不能打折扣。为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我组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形成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将各个党纪政务处分档次关于处分人员职务职级、任用晋升、评奖评优、年度考核、工资待遇和绩效奖金等方面的执行规定罗列在一张清单中,为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明确了处分决定执行的事项与范围。
通过这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我进一步体会到,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执纪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如果处分执行打了“折扣”,势必影响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各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必须扛牢监督责任做好党纪政务处分的“后半篇文章”。(岑溪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