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作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主管部门,现向你单位提出以下监察建议......”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有关问题线索核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全市有部分单位存在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室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制发监察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的管理使用,拧紧责任链条、补齐工作短板。
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监督“有力武器”,必须严格运用,严肃执行。近年来,滁州市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运用作为监督执纪的“最后一公里”,在开展问责的同时,深入分析相关单位在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漏洞和短板,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精准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2023年以来,滁州市纪委监委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
此外,为防止出现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责任单位落实“一报即改”的问题,滁州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建议闭环管理,即按照“谁制发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全过程跟踪,对整改工作建立台账,做到专人督促、对账销号,形成工作闭环,切实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的目的,真正达到“治病治本”的功效。(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