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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赫章:纵深推进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

贵州赫章:纵深推进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

近年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打击与治理关键点,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纵深推进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以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162件208人。

该院选派精干力量入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公安机关受理的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依法同步介入、同步审查、同步监督,与公安法制部门及侦查人员进行商讨沟通,就取证重点、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办案质量,为诉讼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以来,该院共依法提前介入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7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商7次。

该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围绕办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适时召开工作座谈会,就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同时,该院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该院始终坚持打击与治理、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结合办理的案件情况,通过对本地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进行类案分析,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作专题报告,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该院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均获采纳。

该院还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打造“线上”“线下”普法宣教格局,“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案例解析、微动漫、微视频等形式,详细揭露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常见手段、犯罪特征,阐明违法犯罪后果;“线下”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全面普及反诈防骗知识。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反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

(余权)

普法“零距离”护航青春路

贵州赫章:纵深推进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

近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教育局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护航青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名师生受邀走进法庭,旁听庭审。

近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教育局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护航青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该县9所学校100余名师生代表受邀走进法庭,“零距离”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庭审。

2022年3月,李某因急需用钱,以20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并提供手机为对方进行转账。经查明,李某出售的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金额为36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李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人生没有后悔药,成功没有捷径。不劳而获的思想只会将自己拉入万丈深渊。我认罪悔罪,希望同学们以我为戒,增强法治意识,脚踏实地,别让侥幸心理毁了自己的一生。”面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现身说法,告诫旁听庭审的学生们要珍惜青春和自由,远离违法犯罪。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第一次走进法庭,“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今后要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摒弃侥幸心理,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熊春)

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感谢检察官多方奔走,我的鱼塘可以继续经营下去了。”某鱼塘主贺某说道。近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2022年9月,赫章县相关部门在开展土地执法专项活动中发现,该县德卓镇水炉村寨上组存在一处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鱼庄,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该部门于今年2月2日对鱼庄业主贺某作出罚款18664元、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新建鱼庄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

贺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当予以撤销,遂申请行政复议。

贺某针对该案申请复议后,复议机关将该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该案经调查后认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部门存在行政违法行为,且存在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况。该部门立案至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超过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同时,修建鱼庄的面积仅为200平方米左右,其他面积是原有鱼塘的面积,该部门认定非法占用土地933.24平方米新建鱼庄的事实错误。该院遂向该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承办检察官经分析评估,认为该部门虽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但贺某的违法事实的确存在,通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可能达成和解,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承办检察官遂多次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贺某等进行沟通,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贺某拆除违规建筑,继续经营鱼塘,相关部门经验收后撤销对贺某的处罚决定。

(付鹏)

多举措深入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近年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

该院不断拓宽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来源,借助法治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普及民事检察职能和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等内容,切实提升公众对民事检察职能的知晓度,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信访、民政、妇联等部门联系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在有力拓宽案源渠道的同时,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高质效运行。

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开展过程中,该院以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为指导,明确专人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审慎把握支持起诉案件条件、范围,通过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实地调查调取相关证据等,厘清案件事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

同时,该院始终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贯穿于支持起诉工作始终,通过找准矛盾关键点,综合开展释法说理、座谈协商、诉前调解等工作,运用多元化手段促成和解,在最大限度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支持特殊群体维护合法权益起诉案件64件,支持起诉意见均获法院采纳。

(刘倩)

假释期间不服管收监执行没商量

距离假释考验期结束仅剩半年左右时间,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却无视法纪,一再违反相关规定,最终被依法收监。

李某于2022年11月15日经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予以假释,考验期自2022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9日。2022年11月28日,李某按规定到户籍所在地贵州省赫章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假释期间,李某长期未按要求完成人脸签到,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今年8月,其未经请假外出至广东省东莞市,经社区矫正机构多次催促才返回居住地,违反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社区矫正机构给予李某警告一次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今年9月,李某又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赫章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经综合研判后向检察机关送达收监执行建议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赫章县检察院收到该建议书后,立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李某在假释期间不服从监管,未经请假外出被警告并教育后仍未改正,且无证驾驶被行政处罚。该院认为李某符合收监执行的条件,同意县司法局对其提请收监执行的建议。

今年10月17日,衢州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与该院办案检察官对李某进行谈话,向其宣告收监执行裁定书,李某被收监执行。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对在矫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会,以案为鉴,警示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服从监管,遵纪守法。

(周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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