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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后,他们拿到了被拖欠五年的工钱

“5年了,我们干活的钱终于拿到了……”11月13日,姚某等3人拿着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后追讨回的2.5万元欠薪来到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这是该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以来,帮农民工追回的第18批劳动报酬。

姚某等人是来灵宝市务工的重庆籍农民工。2018年10月,李某找来姚某等28人进行管道安装施工。双方约定按村户数付钱,400元一户。2019年5月,安装工程完工后,李某一直未向姚某等人支付工钱。2021年,李某给姚某等人出具了一张欠条,证明自己欠姚某等28人工资共计14.5万元,其中欠姚某1.6万元,欠姚某某、徐某各4500元。

今年1月16日,姚某、姚某某和徐某向灵宝市检察院递交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支持他们向法院起诉讨薪。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姚某等3人均文化程度较低、语言表达能力较差。对3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询问了欠薪的详细过程及证据来源后,检察官就证据情况向李某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了李某欠付3人工钱的事实。灵宝市检察院认为,姚某等3人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遂决定支持他们向灵宝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月18日,灵宝市检察院向灵宝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与法院充分沟通,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月27日,灵宝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姚某等3人分别提起的3件诉讼案件,最终判决李某支付姚某等3人工资共计2.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检察机关又积极引导姚某等3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与法院执行局及时对接、督促执行。目前,姚某等3人的劳动报酬已全部执行到位。

今年以来,灵宝市检察院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易发生欠薪问题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企业活动,宣讲检察机关的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在办理涉案金额较小、矛盾争议不大、证据较为充分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时,该院采取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取证、快速办结的模式,尽力减少申请人的讼累,同时,注重以协调沟通的方式,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各类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8件,法院已结案17件,共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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