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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州:以"三常九做"机制打造新时代法治红旗渠

渠润检察蓝我护红旗渠

河南林州:以“三常九做”机制打造新时代法治红旗渠

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滋养着一代又一代林州人。作为在红旗渠畔成长起来的检察队伍,林检人守护着绵延1500多公里的红旗渠,将红旗渠养育的116万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和谐稳定作为使命担当。

近年来,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形成独具特色的“三常九做”工作机制:“三常”即常温修渠事、常走渠畔路、常为护渠人;“九做”即三明、三不和三有。该院以“渠润检察蓝,我护红旗渠”为主题,打造了新时代法治红旗渠,为解决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所面临的问题,作出积极探索。

常温修渠事,做到“三明”塑内核。当年,时任林县县委书记杨贵、县长李贵带头参建红旗渠,动员全县人民,浩浩荡荡的修渠队伍干劲冲天。今天,检察工作以明史增信、增斗志;苦难岁月里,林县县委不忍百姓困苦,立下修建红旗渠的志向,新时代的林检人,则以“修渠故事我来讲,林检发展我来谈”主题活动明志,涌现出“红旗渠畔巾帼先锋”的优秀团队;林检人把红旗渠建设过程中的科学严谨、团结奋斗,切实转化为办案中的高质效、重协作,通过“明规”,把核心业务数据指标落实到平时、考量到个案,把指导性案例的引领作用发挥好。2022年以来,该院18名党员干警荣获安阳市“优秀办案检察官”“十佳公诉人”等荣誉,4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5起案件被省院检委会研究确定为典型案例,2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最高检通报表扬。

常走渠畔路,做到“三不”谋发展。林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鼓励大家“常走渠畔路”,大兴调查研究,提倡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拘泥刻板,用新时代的标准引领工作、开展工作、衡量工作;不闭门造车,要跳出围墙,了解大局,走进社会;不脱离群众,把人民群众的事儿当成是头等大事来做。2022年11月,林州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

常为护渠人,做到“三有”勇担当。林州市检察院办案有广度、监督有深度、履职有高度,这是党中央的号召,是时代的要求,是群众的呼声。该院开展了红旗渠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渠体损毁、排放生活废水以及无障碍环境设施缺失等问题,发出7份诉前检察建议,均得到有效整改;该院通过数字赋能,积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通过府检联动机制,全面掌握红旗渠沿岸的线索和信息,截至目前,已排查各类公益诉讼线索127条;该院成立专门办案团队,打造服务企业名片。2022年11月,安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红伟和山西省长治市检察院检察长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共同会签了红旗渠及其源头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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