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强调,检察长要切实负起“管”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为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在检察业务、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开展“检察长带我同办案”办案能力专项提升活动。通过组建以检察长领衔,入额院领导为组长,各分管条线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为组员的办案队伍,努力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提供精品检察方案,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以示范引领激发“群雁活力”,解决“实践之需”。一是以“领导亲历”提升“办案实力”。入额院领导深入一线、带头参与完成,以“条线同办”“交叉领办”形式,带领“四大检察”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理一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有效发现、解决制约办案质效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切实让干警在办案中得到指引、汲取经验、获得成长,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练兵效果。检察长办案,要处理好“专案”与“轮案”关系,既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院领导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作用,又要在轮办案件中发现分案机制、部门压力、员额检察官适应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处理好“自己办”和“传帮带”的关系,应当参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政策把握、法律监督、社会治理等,而不是让助手完成上述任务,自己“挂名办案”或者以审批代办案,同时也要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好助手解决疑难问题,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二是以个案指导强化优案培育。院领导通过指导个案办理,参加检委会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听取案件汇报,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专题研究法律适用、审核把关疑难复杂案件。对受理的社会关注度高、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及涉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案件保持敏感性,及时提醒承办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切实精准办案,办出精品案,形成优秀案例“蓄水池”。三是以“专业打样”传导治理理念。院领导通过办理“大要难新”案件,突出更高站位和深层思考,能够充分挖掘案件背后深层次意义,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进溯源治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实战传授工作方法,传达实质化审查意识,既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又充分考虑办案的影响,在审查过程中潜移默化传导由治罪向治罪与治理并重转变的理念,解决年轻干警审查浅表化的问题。
以理念引领激发“乘数效应”,应对“发展之要”。一是以专业人才培养做优“专业检察”。聚焦办案重点领域,强化院领导、资深检察官作为专业导师带教培养,深化“富春刑检学堂”“检察官教检察官”等特色品牌活动,不断提升办案人才专业领域知识、能力。同时,强化总结提炼,利用业务竞赛、案件会商等机会,定期与检察干警交流分享办案心得和参赛经验,不断提升证据审查、政策把握等能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切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以检校合作不断聚集资源优势。持续深化与高校的理论调研、办案实践合作交流,依托富春山居能动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建设,加强对服务三个“一号工程”、数字检察、检察一体履职、规范侦查权等领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以理论研究进一步助推“类案治理”检察办案新模式变革,有力促进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的深度融合。三是以上挂下派完善靶向人才选炼。深化年轻干警挂职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上级院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强化年轻干警业务锤炼,组织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及有关重大业务问题的咨询论证、学术交流活动,推动检察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
以机制引领激发内生动力,着眼常态长效。一是聚焦案件管理提升办案质效。正确理解和把握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背后蕴含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司法规律,加强对数据指标的分析运用,全面落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制度,以“月通报”“季研判”等形式,动态督促、跟进督导数据指标,全力答好案件质量“必答题”。引导检察人员切实将“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二是强化流程管控狠抓案件质量。健全办案全流程业务管控体系,落实好重点案件精细化评查与常规案件评查覆盖“四大检察”相结合的质量评查机制。加强案件办理把关,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用好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集体决策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加强案件办理外部监督,定期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三是深化数字检察赋能监督增效。引导检察人员建立数字理念、培养数字思维,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统计、碰撞、分析、预测以及发现案件线索等功能。依托富春“数智护水”“数智治渣”等数字化专项监督,努力发挥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倍增作用,发现类案背后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助推溯源治理、系统治理,为党委政府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言献策。
(作者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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