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份证据调取只有一人签字,不规范。”“这里引用条例时未精准到款、项……”日前,在颍州区纪委监委案件评查会上,案件审理室负责人正在向办案人员指出评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该区纪委监委用好用足审理引导调查、全流程全周期质量管控、法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在做细做实审理工作基础上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形成“评查、反馈、整改”工作闭环,找准个性问题,梳理共性问题,推动个案向类案延伸,进一步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评查工作由案件审理室组织办案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共同参与。为保证评查工作科学性和准确性,该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五个方面要求,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抽查和全面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逐案逐项对照评查,对案件全方位“把脉问诊”。
“评查工作既是对案件质量负责,也是对我们办案人员的保护。大家深入交流,分享经验,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该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在参与案件评查后感慨道。
开展评查工作不能“一评了之”,落实整改才是最终目的。该区纪委监委对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一反馈”,针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及时反馈,督促被评查单位对单整改。既指出“病症”,又开出“药方”,精准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案件承办部门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对审理办结案件逐一评查,发现责任认定、主体身份等方面问题56个,案件承办室组根据反馈意见靶向纠治,应改尽改。此外,该区纪委监委以评查工作为契机,针对办案人员能力水平方面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答疑解惑,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水平。
“我们将持续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以查促改、以改促治,做深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