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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每一起案件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学思践悟,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如我在诉”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使命。我院秉持“小案不小办”“小案有民生”理念,办好每一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2022年以来,起诉电信诈骗及相关黑灰产业链犯罪210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1人,追赃挽损1000余万元;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起诉19人;开展“两拖欠”专项整治,发现并移交案件线索6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5件,督促兑付70名农民工工资400万元。

服务法治营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我院深入12家企业座谈走访,收集问题8个,解决6个,向党委、政府反映2个;为企业把脉问诊,走访15家涉案企业,并回访83家涉罪企业了解现状,落实最高检服务非公经济意见18条和湖北省检察院“新鄂检十条”,完善办案影响评估、违法犯罪预防、信访快速处理等机制。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程序,确保不因办案而影响企业发展。如在办理凌某某妨害公务案中,考虑凌某某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其所在公司正值上市筹备关键阶段,凌某某为筹备组重要人员,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该案。严格依法适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在办理某民营企业负责人损害电力设施案中,在事实已查清、证据已收集固定的情况下,经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助力流域治理,服务向“绿”先行一步。郧阳是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生态是郧阳最亮的名片,生态检察工作任重道远。我院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工作职能,协同相关部门,以法治之力护航流域治理。针对流域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类案件127件。2023年5月,按照区委部署,结合郧阳区汉江河流情况及“河湖长+检察长”制工作要求,组织4个工作小组,对26条区级河流进行系统巡河。特别是针对侵占河道、非法占用和束窄岸线、非法采砂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生态安全底线等问题开展年度详细摸排清底,消除流域治理盲点。结合巡查发现的问题,精准监督,及时督促整改,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6份,目前,26份建议所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司法办案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针对在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问题,我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把日常办案与社会治理、溯源治理紧密结合。梳理3年间发生的74件交通肇事案件,针对共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完善辖区部分路口的标志标牌标线,设置减速带,让安全通行更有保障。探索“不起诉+”社会治理模式、“赔偿保证金提存+司法救助+多方调解+释法说理”等;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司法办案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建设集聚基层治理合力。

(作者系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检察长)

[版面编辑:操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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