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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卓被拐案”被告之一刑满释放,孙海洋发声

据极目新闻报道,11月6日,记者从孙海洋处了解到,孙卓被拐案被告之一、犯包庇罪的吴某光,两年有期执行期满,当天已刑满释放。孙海洋对记者表示,两名被告家属至今未出面与他沟通过,之后他会继续提起民事索赔。

▲孙海洋接受采访(资料图片)

▲孙海洋接受采访(资料图片)

10月13日,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吴飞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吴飞龙先后拐走孙卓和符建涛后,均将两个孩子带至吴某光在东莞凤岗的住处藏匿。2021年9月26日,公安机关在东莞抓获吴飞龙,次日对吴某光作为证人进行询问时,吴某光明知吴飞龙已涉嫌犯罪,仍作虚假陈述。2021年11月7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吴某光到案。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吴某光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

11月6日,记者从孙海洋处了解到,吴某光于当日刑满释放。“按程序上已经是刑满释放,不得再关押。”孙海洋表示,直到吴某光出狱,吴飞龙、吴某光的家人都未曾出面跟他们私下沟通过。

虽然此案刑事庭审已经终结,孙海洋表示,后续会继续提起民事索赔。此前,孙海洋夫妇曾向法院请求判令吴飞龙、吴某光赔偿两人因寻子发生的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80万元。而据一审判决书,被告人吴某光当庭表示认罪,但称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均与其无关,其没有拐骗儿童。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吴飞龙在拐骗儿童前与吴某光有通谋,亦不能证实二人共同实施了拐骗行为,吴某光的行为与孙某父母的损失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对该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令吴飞龙赔偿两个被拐孩子家庭各42万元。

来源极目新闻

责任编辑:陈琰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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