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的补贴75567.285元已全部退回相关乡镇财政所账户了。”近日,田林县财政局向驻田林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馈了多发的“种粮补贴”问题整改情况。
不久前,田林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采取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系统查询等方式,对全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为什么这5户的补贴比其他户高呢?”在查看“一卡通”管理平台系统时,该纪检监察组组长注意到,百乐乡发放“种粮补贴”中有5户数额较大。
异常的数据引起了该纪检监察组的注意,经研究讨论决定,该纪检监察组深入百乐乡,通过查阅“种粮补贴”发放台账及申报材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核查,发现群众申报的实际种植面积与发放的“种粮补贴”出入较大。
为了进一步弄清事情缘由,该纪检监察组找到该乡财政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我们所拨付的‘种粮补贴’完全是根据乡农业推广站提供的数据进行拨付的。”对于数据出入该乡财政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
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该纪检监察组继续找到乡农业推广站负责人刘某了解详细情况。
“你们提供给财政所的数据是从哪里来的?”
“是各村收集后报到我们这里录入系统,再由我们统一提供给财政所。”
“那你们提供的数据为什么与农户申报的实际种植面积不相符?”该纪检监察组立即向刘某出示系统数据、申报数据两份材料,并指出两者数据相差甚大。
“这个我也不清楚,我们也是按照村里报上来的数据录入的。”刘某矢口否认的同时,略显局促不安。
经过该纪检监察组人员的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刘某终于承认由于自己粗心大意,在录入系统的面积后没有再认真细致检查,导致录入的数据比申报的实际种植面积偏差大,农户得到的补贴较高。
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该纪检监察组向县财政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联合农业部门在全县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抓好问题整改。经排查,发现八渡瑶族乡者塘村和定安镇那雄村同样存在这种情况。
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下,相关乡镇农业推广站及财政所负责人到涉及农户家中劝其退回多发的“种粮补贴”75567.285元,及时挽回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田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