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污染环境的“老赖”
南阳宛城:搭建数字监督平台强化生态环保领域非诉执行监督
正义网讯(通讯员汪宇堂王立魏颖)“检察机关瞄准关键,以数字检察破解生态环保领域非诉执行监督难题,督促行政部门履职尽责并形成了工作闭环。”近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召开的生态环保领域协作机制座谈会上,宛城区人大代表赵文朝深有感触地说。
2019年8月,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下称宛城分局)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造成大气污染,给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2019年11月,宛城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罚款8万元等行政处罚决定。由于在法定期限内涉案公司及李某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2020年8月,经宛城分局申请,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部门共划扣李某账户1万余元。2021年2月,法院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6月,宛城区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保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上述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于是,该院检察官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李某名下登记有1套别墅、李某为自己购买了200余万元的人身保险等信息,且涉案公司每月正常纳税,亦具备偿还能力。此外,检察官还发现涉案公司仍未将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7月,宛城区检察院分别向宛城分局和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两个多月后,两单位分别复函称,涉案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执行程序已恢复,涉案公司及李某欠缴的38万元罚款已履行完毕,该案现已执结。
办案过程中,宛城区检察院深入研究发现,由于协作机制不健全、信息交流不及时、执法衔接不顺畅等因素,生态环保领域非诉执行效果欠佳。如何破解这一难题?7月初,该院牵头搭建起生态环保领域非诉执行数字法律监督平台,通过收集多部门数据,用“环保违法”“行政处罚”“执行裁定”等关键词筛查案件线索,并经数据平台2次筛选和人工核实后,最终发现异常数据11条。经过进一步核查,目前,该院已对4起案件启动办理程序。
[版面编辑:石佳张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