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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96份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广东梅州:96份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正义网讯(记者韦磊通讯员张伟)“规划了摩托车等候区后交通秩序好很多,我们出行更加放心了。”“井盖的管理关系厘清了,问题井盖有了相应的监管部门,道路安全多了一份保障。”……近日,在广东省梅州市,群众对近来身边发生的变化禁不住感慨,其中不少便民惠民举措的落地得益于梅州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

据了解,梅州市检察机关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为突破口,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从关乎民生福祉的“小切口”入手,近三年来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6份,助推形成多方协同共振、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我没关注过液化气瓶是否有‘保质期’,也没有考虑过它报废的问题。”家住梅县区华侨城社区的陈阿姨使用罐装液化气多年,但问及液化气瓶的相关问题,她并不了解。

2022年3月,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梅州市检察机关围绕燃气安全,对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梅县区检察院随即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强化燃气安全监管”磋商会。会上,该院通报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经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调查取证中发现的问题向与会单位提出磋商意见,合力推进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针对辖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问题,梅江区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整治活动,及时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供应站31家,整合升级供应站13家。

同时,梅州市检察机关还采取联合调研、实地走访、开展“回头看”等方式,推动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确保燃气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窨井盖吃人”这个社会治理顽疾,梅州市检察院以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坚持治罪与治理两手抓,加强对下级检察院的办案指导,注重查找社会管理漏洞,标本兼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据了解,该市检察机关通过现场调查发现问题,带着发现的“病症”开出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该市共发现并推动整改窨井盖安全隐患1177处,加装防坠网、防位移等改进装置3243个。

从个案办理到溯源治理,检察建议在推动社会问题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升检察建议质效,梅州市检察机关把充分调查研究作为必要步骤。比如,兴宁市检察院对该市近年来发生的1507起交通事故进行梳理分析后,形成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相关单位建立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工作机制、完善道路基础设施等,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常治长效。

为提升检察建议刚性,2022年下半年,蕉岭县检察院提请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蕉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该决议明确,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报送的事关该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大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的检察建议,可进行同步监督,督促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调研、视察、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以及其他监督形式,监督和支持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自觉接受检察监督,认真落实检察建议。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梅州市检察机关针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以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生动实践还在不断丰富。

[版面编辑:刘钊颖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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