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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村书记为何两次退补贴?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不该领取的补贴,千万不能领……”2023年8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林源村原支部书记陆某某在收到镇纪委送达的处分决定书时十分懊悔。

今年4月,根据“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要求,靖州县纪委监委对惠农补贴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检查。在起底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陆某某的有关惠农补贴问题线索时,发现陆某某2017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申请资料中的土地流转合同农户签字的字迹相同,且经数据对比,其2017年种粮面积与后几年相比要多一倍多,这引起了检查人员的重视。

而就在前不久,陆某某才退回了因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失误发放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5472元。陆某某2017年是否存在虚报种粮面积,检查组组长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渠阳镇林源村进行核查。

“老陆,你2017、2018、2021年都申请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这几年你都种了多少亩啊?”核查人员当面询问陆某某。

“2017年种粮面积有80多亩,2018年种了40多亩,2021年种了近30亩,都是租村里熟人的水田。”陆某某表情紧张了起来。

为核实陆某某2017年流转土地的真实情况,核查人员一边找其谈话,一边根据其申请资料中的23户土地流转名单上门核实,发现其中9户并没有流转土地给陆某某,涉嫌虚报种粮面积43.9亩。

原来,2017年,作为新当选的林源村支部书记,陆某某利用其工作之便了解到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审核只需由县农业农村局电话抽查一定比例农户核实,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虚增了2017年种粮面积。最终,陆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再一次退回非其应所得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4390元。

“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靖州县纪委监委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方面,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乡村振兴。目前,共发现问题375个,已整改351个,追回资金57.31余万元。(雷丹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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