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福州市相关部门获悉,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福州市将从2023年9月14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该通知显示,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
二、家庭住房情况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