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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户村民的征地补偿款终于分配妥当

不久前,当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政府将79万余元征地补偿款分发给黄平县原屯上村一组、二组、三组159户村民时,93岁高龄的姚某拿着补偿款激动无比,“虽然每家只分到5000多元补偿款,可对于我们来说意义却不一般。”

姚某为何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这一切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权属争议让村民争执不休

2014年,因行政区划调整,原黄平县屯上村一组、二组、三组合并为屯上村中心一组。2018年,黄平县黄谷公路建设项目启动。出于建设需要,黄平县新州镇政府计划征用位于该县名为“萝卜冲”的部分集体林地共计30.746亩,涉及征地补偿款79万余元。这笔巨款引起了原屯上村一组、二组、三组村民对该林地的权属争议。原屯上村三组率先提出,“萝卜冲”一直由其管理和使用,山林权属、征地补偿款应当由其独自享有。而原屯上村一组、二组的村民们则认为,那片林地是三个村民小组共同享有的,应当由大家共同分享征地补偿款。

“明明‘萝卜冲’就是我们三组的林地,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在管理,凭什么说这是三个组共同享有的林地?他们就是看到有那么多补偿款眼红了!”原屯上村三组村民陈大姐气愤不已地说。

就这样,对林地权属的争议让三个原本和睦融洽的村民小组争执不断。

鉴于林地存在权属争议,新州镇政府将征地补偿款提存。2018年9月,新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几经调解未果后,原屯上村三组村民向黄平县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对该林地争议权属纠纷作出处理。

黄平县政府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决定,确定上述林地归屯上村三个村民组共同享有。原屯上村三组村民对此表示不服,随即向黔东南州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州政府复议决定维持。

几经诉讼村民怨气难平

“政府的决定是错的,我们要告到法院去,让法官来评评理。”2020年8月26日,原屯上村三组村民一纸诉状将黔东南州政府、黄平县政府起诉至法院,要求对争议林地的权属确权纠纷重新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庭审中,法院认为原屯上村一组、二组和三组均未能提供有效的权属凭证及其他合法有效依据证明争议林地实际的权属情况,黄平县政府决定争议林地归原屯上村三个村民组共同享有并无不当,判决驳回原屯上村三组的诉求。

原屯上村三组不服该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其上诉。原屯上村三组申请再审后,其再审申请仍被法院裁定驳回。

原屯上村三组不服法院的生效判决,以提交新证据为由向贵州省检察院申请监督。

贵州省检察院经细致审查全案证据后认为,新证据未能证明争议林地权属的归属问题,不足以推翻原审判决,同时鉴于原屯上村三个村民组拒绝让步,遂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抽丝剥茧厘清矛盾焦点

“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不是办案的终点,化解矛盾争议做到‘案结事了’,才是我们办理这个案件的初衷。”贵州省检察院决定由省、州、县三级检察院优化办案力量,联合开展争议化解工作,指令案发地的黄平县检察院继续深入推进工作。该院当即决定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办案组,积极着手准备化解方案、应急预案等。

“这几年为了补偿款的事我们几乎都断绝来往了。本来一家可以分好几万,这要是平分起来,还能分到多少钱?我们坚决不同意这笔征地补偿款分给一组、二组。”原屯上村三组的村民代表对前来走访的检察官坚定地表示。

为进一步厘清该案的矛盾争议焦点,办案组与黄平县司法局、新州镇政府等前期负责化解矛盾的部门加强合作,再次共同召集原屯上村三个村民小组的全体村民召开了院坝会,面对面听取村民们的意见和诉求。

一体化履职打开村民心结

为实质性化解此案行政争议,办案组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走访了村民代表、各村民小组组长,梳理出对补偿款分配有意见的重点户,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终于做通了重点户的思想工作,为争议化解奠定了基础。

不久之后,办案组再次联合县司法局、镇政府、林业局等行政机关组织一组、二组、三组村民召开了院坝会,动员已做通工作的重点户一起对其他村民摆事实讲道理,最终打开了三个组全体村民的心结,全体村民就补偿款分配达成了共识。

今年8月16日,原屯上村一组、二组和三组全体村民签订了按户平均分配的和解协议,原屯上村三组自愿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和解协议签订现场,村民代表一边签名一边感慨地说:“真不容易啊!问题总算解决了。我们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领到钱了。”

[版面编辑:刘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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