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征地补偿款关系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近日,山东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彭家村多位村民致电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称,在大部分村民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已将该村300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半年一结息,利率为6%。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为何部分村民不知情?
彭家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记者管昕摄)
3月16日,淄博经开区傅家镇彭家村党务村务公开栏里张贴出一份公示,核心内容是,村里的169.383亩集体土地被征收,共涉及被征地农民1297人;被征地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已拨付经开区专用账户,村委会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拟定的社会保障方案。
今年3月,彭家村贴出公示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拟定的社会保障方案(记者管昕摄)
村民崔永九(化名)说,这份公示里的内容,很多村民都是第一次听说。
崔永久说:“上保险让很多老百姓就不明白了,镇领导来解释说这块地被征了。4月15日,开村民代表大会时,我就守着村民代表问,这块地被征了,你代表知道不?代表也不知道的。老百姓就说,征地卖的地钱呢?(镇)政府就说卖的地钱给大家做了集体理财。”
村民们还有更多的疑问,地什么时候被征的?有多少征地补偿款?怎么就都拿去理财了?村民崔新城(化名)说:“我们不知道卖这块土地,张榜出来失地保险的那个事情我们才知道。现在镇上不跟你细说,就说区里做的决议买理财。”
4月15日,彭家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给记者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傅家镇副镇长周怀强在会议现场说,村里共有两块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都已用于集体理财。
周怀强说:“一块是苏科高新(项目),还有一块垃圾中转站(项目),这两块土地当时土地征收补偿款没有落实到村民手里。征收这两块地,包括理财,是(淄博)经开区管委会的决策,镇上和村里只是执行、落实。”
据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显示,2022年12月,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将彭家村约20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2023年9月,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将彭家村约169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周怀强进一步对前来咨询的村民解释。
周怀强:这钱是属于村集体的,具体该怎么分配,要经过全体村民代表、全体党员一块研究这个事。
村民:研究了吗?
周怀强:没有。现在主要是本金作为理财了。政府也把钱拨到村里了,只不过因为是政府的决策要求,暂时作为理财来使用,每半年一结息,利率6%,去年每半年都结息了。
彭家村被征收的169.383亩地块杂草丛生(记者管昕摄)
5月12日,中国之声记者来到彭家村实地走访。在被征收约20亩的地块,现场已建起垃圾中转项目;约169亩的地块,目前现场还是杂草丛生,有两台大型吊机矗立,工地处于停工状态,四周已由“苏科高新”的招商广告牌围起,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位村民。
有村民表示,今年3月下旬开始,村民们陆续问起征地的事,才听说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了。此前没见村里宣传过,包括村民的微信群里,也没见到过任何消息。
据村民介绍,彭家村共有6个村民小组1000多人。村民们向记者出示了6个村民小组联名签字并按有手印的《征求意见书》,核心内容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经村民大会决议。
彭家村村民联名签字并按有手印的《征求意见书》(记者管昕摄)
记者:征地补偿款说是要用于理财,咱村民都同意不同意啊?
二组村民代表:我不同意,都不同意。
村民李政(化名):我是绝对不同意。
村民高明义(化名):也没有商量过,代表会都不开。
按照淄博经开区傅家镇政府的说法,彭家村的征地补偿款已用于理财,那究竟买了什么理财产品?征地补偿款能否用于集体理财?
5月13日,记者随同彭家村几位村民来到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咨询,被告知相关法规对此并无具体规定,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使用是村民自治事宜,应由村集体议事机构决策。
彭家村党支部书记袁国锋:村里明确告诉你,钱都在区里,区里去理财。具体在哪里咱没见,没在村账上过,你问我,我啥也不知道。
村民:(土地补偿费)收款发票上有你签字。
彭家村党支部书记袁国锋:收据下来后我补的,具体情况我也不了解,前期也没在村账上,光走的手续,实际就没到村账上,到村账上会有痕迹的。
具体买的是什么理财产品?傅家镇一位副镇长对村民表示,经开区的城投公司和村里签了协议。
村民:经开区城投公司做的理财,区里有文件吗?
郭镇长:这是村里和城投公司的事情。你愿意买国债、股票或基金,你跟它去签协议。
为了看到理财协议,几位村民来到经开区的城投公司——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城投公司工作人员:签协议是你(村)和镇上签,不和俺签,你去找镇上就行。
记者:这个钱到底在不在你们这儿?
城投公司工作人员:镇上有钱在我们这个地方,至于哪个村的我们说不上来。其他镇也有钱在我们这里。
向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咨询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区里是否发过文件或通知?工作人员说:“我们部门不知道。刚才问区财政了,区财政也不知道。说这个钱是镇上和村里来弄。”
村民们辗转多部门询问,没有找到答案。傅家镇副镇长周怀强对村民坦言,其他村的征地补偿款也存在类似情况。
周怀强说:“咱那个款项挺大,3060万。我们说得很复杂怕村民理解不了,简单笼统地说是理财,本金先由(经开区)管委会统一管理,但本金还是属于村集体的,定期给咱支付利息。按照经开区的实际情况,还有既定的办法,村里和镇上就是执行的。我知道殷家村、法家村;(经开区)沣水镇、南定镇都是这样,没有说征地补偿款都给村里,让村里来分配,肯定是考虑长久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也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公示的彭家村征地信息(图片来自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则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管理、使用和分配,依法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征地补偿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及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