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违纪案部分证据材料不齐全,需要补证问题有5条,如张某如何处理涉案款项、折价款如何计算等……”近日,合肥市蜀山区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审理小组对南七街道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审理意见,并向该街道纪工委通报反馈。
为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职能作用,强化“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今年4月,合肥市蜀山区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在纪检监察协作区成立审理小组的工作方案(试行)》《蜀山区纪检监察协作区审理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创新以纪检监察协作区为载体,抽调19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组建3个协作区审理小组,实现纪检监察协作区成员单位案件交叉互审,案件审理室巡回指导的工作制度。
“审理小组”坚持查审分离和集体审议原则,工作分为形式审核和正式审理、结果反馈等环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各协作区审理小组进行业务指导,共同把好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目前该区通过“审理小组”已审结“乡案县审”案件6件,审结镇街报批类案件11件。
审理小组日常工作由协作区领导,成员均为兼职审理人员,仍需履行所在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以及所在协作区的工作任务。“加入‘审理小组’后,通过以案代训、以审促学、骨干带新兵等方式,组员们在学思践悟中不断碰撞出思想火花,补齐业务短板,个人业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审理小组组长、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海坦言。
“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采取留置措施的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小组成员可编入相应专案组作为证据审核组成员,保证案件查办质效。”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蜀山区纪委监委还将进一步完善审理小组工作报告、培训指导、考核验收等日常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案件复查复核,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巩固审理工作成果,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助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