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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压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向8名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当面通报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有关要求,督促落实“一岗双责”,推动抓好整改。

南宁市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自十三届市委巡察以来,南宁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4次,点人点事64个,会后根据会议提出的具体处理意见向相关部门发出督办函45份。

南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轮反馈会议。反馈会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情况,并协调推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跟进监督巡察整改。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及时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查找原因、完善举措、强化整改。

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期间,南宁市委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参加所联系单位的反馈会议,并带队赴联系单位开展调研,协调推动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发现的“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多建住房处置等任务监督指导、检查问效不够严格”问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于5个月内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多建住房处置任务。

在巡察机构统筹推动下,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南宁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一月一监督清单”和“专项检查清单”内容;市委组织部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和巡察“回头看”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十三届市委共计巡察50个党组织,反馈问题1029个,已推动整改问题894个,针对巡察发现的选人用人、机关党建以及粮食、自然资源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393项,追责问责1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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