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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偏航的“头雁”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为‘一把手’,他没有把准人生坐标,倒在了金钱和欲望之下,令人叹息……”日前,在新田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警示教育会上,一件身边案引起现场身边人的共鸣。

大家口中的他就是新田县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宋文斌,他曾在新田县原农业农村工作部、原龙泉镇党委、原规划建设局等多个重要岗位担任过“一把手”。然而,作为领航“头雁”,宋文斌却随着职务不断升迁放松了党性修养,破纪破法,最终沦为阶下囚。

堤坝毁于思想松懈

宋文斌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也曾努力工作,积极上进,参加工作两年后便被提拔为乡镇副镇长。

走上领导岗位的宋文斌不负众望,经常加班加点,很快赢得了组织的认可,先后调任新田县城东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党委书记等职务。

2008年1月,宋文斌调任新田县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这本是一项正常的人事任命,可宋文斌觉得,当时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党组书记虽然也是“一把手”,却是个闲职。自认为没受到重用的宋文斌思想出现了变化,觉得反正不是重要岗位,自己在乡镇奋斗了多年,也该放松放松了。

偏航源于底线失守

思想松一寸,行动散一尺。在规划建设局任职后,宋文斌迷上了和建筑圈的老板们一起打牌、喝酒。后来,还学会了炒股。岂料,宋文斌手气不佳,仅2009年至2012年12月期间,宋文斌就输掉30多万元,欠下了不少外债。

单位的钱不敢伸手,怎么才能把欠债还掉?转任龙泉镇党委书记的宋文斌盯上了县城周边的土地。2011年,新田县民政局福利大楼拓宽,需要征收吉家自然村土地约20亩。由于吉家自然村的集体土地大部分已经分配到户,征地难度大,负责征地工作的宋文斌提出把吉家自然村中的不规则地块置换成规则地块,统一拆除、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后来,在时任新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某某帮助下,新田县国土资源局与吉家自然村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违规用24.65亩的三块国有土地与吉家自然村同等面积的三块集体用地置换,并将置换土地视作“企业用地”办理手续,为吉家自然村减免土地出让金。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为感谢宋文斌、张某某对吉家自然村的帮助以及谋求以后继续关照,时任龙泉镇吉家村村支书吉某军和吉家自然村村民代表吉某于提出用吉家自然村置换出来的一宗4.95亩安置地送给宋文斌和张某某。考虑到直接收受土地风险太大,在宋文斌和张某某同意下,最终决定将该宗土地进行转卖,然后将卖地所得资金一半送给宋、张两人,另一半由吉某军和吉某于平分。就这样,宋文斌分五次非法收受吉某人民币共计113万元。

尝到甜头后,宋文斌利用其职务便利,极力向县领导推荐吉某,将城中村改造项目(幸福里房地产开发项目)定在吉家村。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宋文斌又以入股该项目分红的方式,获得幸福里小区一宗面积为142.78平方米的土地,价值约79万余元。

对抗企图蒙混过关

2019年10月,吉某于被采取留置措施,宋文斌违纪违法问题浮出水面。担心自己违纪违法行为败露,宋文斌便与张某某等人就收受吉家自然村4.95亩土地一事订立攻守同盟。然而,宋文斌此举并没有逃过专案组的法眼。2019年11月,新田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宋文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拔出萝卜带出泥。在查实宋文斌收受113万元贿赂款和入股投资新田县幸福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时,还查实宋文斌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母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2020年3月,新田县纪委监委给予宋文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2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宋文斌有期徒刑4年6个月。(新田县纪委监委何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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