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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首个省级科技成果评价地方标准研究制定工作

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宣布启动江苏省首个省级科技成果评价地方标准研究制定工作。

“科技成果评价就像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分布于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换言之,科技创新要落到实处,要转化为科技生产力,成果评价的作用十分重要。”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档案与成果服务中心主任王利军介绍,科技成果评价是对科研成果的创新程度、理论水平、应用推广与成熟度等给予客观、科学、公正、恰当的评价。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引入同行专家评议,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以及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用于各类科学技术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成果转化、行业资质证明、个人职称晋升、市场推广应用等。

目前,江苏省内科技成果评价活动缺乏评价规范和标准,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科技成果评价流程。王利军表示,有必要制定《科技成果评价规范》,一方面根据科技成果的不同类型,从评价内容、评价分类、评价所采用的方法等方面出发,按照评价对象类别、特点制定省级科技成果评价规范,一方面需建立规范的科技成果评价程序,对评价机构、评价专家和评价报告等方面提出要求,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在江苏省科技厅的指导下,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联合南京市浦口区科学技术局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省级地方标准研究工作。记者了解到,《科技成果评价规范》涵盖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献、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分类、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等八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参与科技成果评价活动的主体,包括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科技成果委托单位等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活动。本标准建立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评价规范,为江苏省内参与科技成果评价活动的主体,包括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科技成果委托单位等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如何打通科技成果评价省市区联动的“任督二脉”?南京市浦口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任四玲认为,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质上是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对接的过程,必须建立起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协同创新机制,畅通科技成果需求牵引、应用至上、科学评价“三位一体”的主渠道。浦口区科学技术局将积极参与草案编制工作,并为该项研究工作的实地调研、标准宣贯、试点推广和场景应用提供重要支持和帮助。

“后期,根据标准研究工作有关要求选择不同类型单位和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做法并进行推广。该标准将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成果评价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构建全社会充分参与、协同推动、开放多元的科技成果评价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王利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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