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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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