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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紧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友牟利行为

来源:三湘风纪网

“同案人雷某某担任市水利局局长期间,拉拢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其妻弟实际控制的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并以占干股的形式收受贿赂,证据确实充分……”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谢某某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让旁听的党员干部深深触动。

今年上半年,常宁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市水利局原局长雷某某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在水利工程项目中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件,对5人采取了留置措施,追缴资金1300多万元。雷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妻弟谢某某也因单位行贿罪将接受法律的制裁,为有此苗头性倾向性行为的领导干部再次敲响警钟。

据悉,全省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以来,常宁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持续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结合巡视巡察广泛起底问题线索,组织上交科级以上干部自查表2480余份,梳理汇总党的十八大以来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11件11人,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为有效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利用工程项目为亲友牟利突出问题,常宁市一以贯之抓防范,前移端口立规矩,将其作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做到上门家访必问、谈心谈话必谈、警示教育必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要求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12种情形必须予以记录。

同时,针对近年来查处的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典型案例,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市纪委监委还会同市发改局研究出台《关于压实“清廉工程”六个责任的意见》,对项目前期、工程招投标、履约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竣工结算、责任人清单等六个责任进行详细确定,重点解决工程建设责任未严格落实到人的问题,全力打好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补丁”。(常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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