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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

检察官(左二)在企业车间了解情况。

检察官(左二)在企业车间了解情况。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通讯员杨兆峰)“安全生产系社会稳定与群众生命健康于一体,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天。”近日,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联合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走进高唐县某林业有限公司,开展以学习安全生产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以及检察机关推动检察建议落细落实等方面的措施,并结合最高检发布的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方面,向企业负责人及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重点宣讲了安全生产法。

“每名职工都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人都是安全生产的遵守者、倡导者、监督者,也是安全生产的受益者。”检察官还来到林业公司的生产车间,与职工、安全生产监督人员交流,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检察官宣传安全生产法,直截了当,直击心灵,让我们更加深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紧迫性。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高唐县某林业有限公司经理作出郑重承诺。

据记者了解,活动期间,该院陆续选派干警深入企业结合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让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职工,让每名员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版面编辑:马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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